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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十六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1-12-06 13:55来源:德惠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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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咀代表团刘立新、郑广阔、张秀范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简化新农合异地就医转诊》的建议(第二十六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34号)要求,我市已于2019年11月份落实完成优化异地就医相关举措,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长期外出务工、“双创”人员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的,取得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居住证明),可以申请长期异地就医待遇。2、统筹区 内:(1)取消急诊“自就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登记”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年度待遇支付截止日期前申请兑现。(2)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治疗需要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参保人员无需再到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3)取消参保人员“转诊证明需当地经办机构盖章”的规定。(4)延长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有效期至参保年度内,但转诊治疗应符合转诊时确定的病情或诊断,且当次有效。

德惠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