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5】10号)文件精神,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落地见效,满足群众普惠托育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的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办托方向,围绕解决群众“入托难”等问题,拓宽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渠道,提升托育服务能力水平,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盘活6个社区托育点,推动6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增设托班,建设1个家庭托育点,支持2个卫生备案托育机构提质升级,构建托育服务宣传网络,加强培养和培训托育专业人才,深化托育医育结合。
二、方案的重点任务
一是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支持鼓励各乡镇(街)通过盘活利用社区(村)现有场地,将托育设施整合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综合效益。
二是鼓励家庭托育服务建设。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主体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居民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婴幼儿服务,建设家庭托育点,逐步构建托育机构为主,家庭、社区托育为辅的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家庭邻里式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是加大政府对普惠托育机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提升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托育机构全面落实登记备案、保育照护、科学喂养、消防安全等标准规范,加强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辖区内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四是落实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托育机构建筑安全、托育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评估、督促整改,加强托育机构安全防护配置,科学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
五是建立医育结合服务网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与辖区托育机构签订医育结合服务协议。由医疗机构选派具体工作人员,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对托育机构开展健康指导,规范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完善0-3岁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六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宣传网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视角、多形式,积极开展政策普及宣传教育,形成“横向普及、纵向贯通”的立体宣传网络,提高社会公众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和接纳度。
七是加大托育服务政策支持力度。对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热、房租给予减免优惠政策,降低普惠托育机构办托成本,为托育机构减费让利。
三、方案的推进措施
一是进行专班化推进。研究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商解决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是加强调度推进。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办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适时进行会商研判。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工作协同,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示范项目推进计划和相关政策保障,强化业务指导,指导推动示范项目加快建设,保障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附件 德惠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docx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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