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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3-08-08 09:03 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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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按照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及长春市、德惠市委市政府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工作要求,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德惠实际,制定出台了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长春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长清暖办〔2022〕9号)、《长春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长清暖办〔2023〕5号)、《长春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清暖办〔2023〕6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完成了该方案。

  三、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共9条,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建设任务、资金来源、补贴标准、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档案归集等事项。

  (一)基本原则。本方案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立后破,避免冒进”“统筹规划,机制保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接受”为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21个乡镇(街)和开发区。

  成立了德惠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总体目标:在三年实施期结束时,按照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城区清洁取暖100%,具备条件的农村散煤应改尽改散煤替代率100%,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并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实施计划:包括三年计划总投资,预计完成热源清洁化面积,农村建筑效能提升面积。其中包含热源清洁化方面、建筑能效提升方面。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入、其他投资、居民投入

  (五)补贴标准。同一项目按照“就小不就大”原则,享受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及标准包含热源清洁化方面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方面。

  (六)项目实施。包括:1.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配合,属地政府同时承担属地责任。工程招标完成后,由各乡(镇)街负责组织实施。2.招标方式;3.标段划分;4.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5.施工监管;6.项目验收。

  (七)资金拨付。由属地政府提出拨款申请,由市冬季清洁能源小组办公室履行资金请拨程序。待资金到位后,再由市冬季清洁能源小组办公室将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

  (八)档案归集。包括热源清洁化项目资料、集中供热项目资料、农村散煤替代项目资料、农房能效提升项目资料。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