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24号)、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64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对畜禽粪污防治和利用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2022年5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5号),部署在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德惠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二、重大意义
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利用和规下、散养畜禽粪污收集利用,是发展种养循环资源化利用,提高有机肥代替化肥比率,增强黑土地保护能力,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预防畜禽粪污直排、私排的重要措施,是协助环保部门治理点源污染、助力属地政府监管综合利用的得力举措。
三、制定依据
(一)《吉林省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70号)。
(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环发〔2023〕13号)
(三)《关于印发〈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春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畜资办〔2023〕3号)。
四、主要内容
《德惠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二)基本原则。1.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2.坚持因地制宜和多元利用的原则。3.坚持属地管理和责任落实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直联直报系统中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养殖密集村屯畜禽粪污集中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提高畜禽粪肥替代化肥的比例。
(四)工作任务。1.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适用技术模式;2.建立健全畜禽粪污长效管理及运营机制;3.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运行模式;4.开展春(秋)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5.逐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网格化管理;6.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落实责任分工;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