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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3-07-18 09:52 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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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12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德惠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同意划定德惠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方案的批复》(德府发〔2017〕60号),公布全区德惠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至2022年,德惠市对新增及封停水源井分散水源地等保护范围进行调整与补充,为进一步强化、规范分散式水源保护范围管理,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市整合2015分散式水源保护范围,形成《方案》,并通过市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印发实施。

  二、重要意义

  落实法律法规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要求,划定德惠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保护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促进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长春市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方案》(长环领办[2021]34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划分的67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以各水源地的饮水井为中心,以5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划定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共计589048㎡。

  五、实施时间

  《批复》于公布之日起实施,《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德惠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方案的批复》(德府发〔2017〕60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