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惠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将《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惠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德惠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通讯地址:德惠市自然资源局(北德大路1848号)
邮 编:130300
电子邮箱:dhzrgb@163.com
联 系 人: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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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德惠市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实施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德惠市行政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
二、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二项费用之和,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
三、区片综合地价:一类区150元/平方米;二类区90元/平方米;三类区60元/平方米;四类区50元/平方米。
四、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80%计算。
五、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按照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给予土地补偿费。
六、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如能收获的不予补偿。旱田、水田、水浇地的青苗补偿费依次为2元/m2、3元/m2、6元/m2的标准补偿;不能收获的如种植苗木、果树、花草、药材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特种作物,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采用评估方式合理确定补偿价格。
七、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给予补偿。
八、被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的,采用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九、耕地开垦费按照6元/㎡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
十、建设占用国有农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十一、土地征收前,市政府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收土地公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十二、国家和省对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区片综合地价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德府发〔2017〕22号)同时废止。
附件:德惠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德惠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万元/公顷
市县名称
区片
区片综合地价
区片范围
备注
德惠市
Ⅰ
150
中心城区;
建设街道迎新村;
惠发街道永青村、长青村1社。
德惠市
Ⅱ
90
德惠市原种场(东临长青村,南临松柏村);
德惠市种畜场(东临松柏村,南临龙凤村,西临世巨永村,北临龙凤村);
惠发街道长青村(除1社外),龙凤村(高铁线以东、南环路以北区域),东风村(舒太线以南区域),太兴村(舒太线以南、高铁线以东区域)。
德惠市
Ⅲ
60
惠发街道松柏村、朱家村、永生村、洪家村、世巨永村、周家村、世法号村、烧锅村、龙凤村(高铁线以西、南环路以南区域)、东风村(舒太线以北区域)、太兴村(舒太线以北区域)。
德惠市
Ⅳ
50
米沙子镇、万宝镇、朱城子镇、同太乡、大青咀镇、大房身镇、五台乡、岔路口镇、朝阳乡、松花江镇、达家沟镇、边岗乡、布海镇、天台镇、郭家镇、菜园子镇、夏家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