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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惠市委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时间: 2018-04-25 10:35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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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办[2018]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号)及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文号),结合《德惠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20l6—2020年)》,现就德惠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长春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长春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推进德惠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和动力。

  2.发展定位

  按照德惠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全国知名绿色食品生态城、建设全省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城和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

  3.预期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40亿斤阶段性水平,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90%,耕地保有率达到100%,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到50%,力争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0%,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提高到50%,力争“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4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提高到3.5:1以上,力争实现农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主导产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支柱产业实现由小到大的转变,新兴产业实现由无到有的转变;农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市全面建成。

  4.基本原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以产业兴旺为支撑,实施农业质量提升行动

  5.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着力打造“一轴、三园、三片”的现代农业空间梯度推进格局,“一轴”即在哈大沿线周边区域,规划建设有机蔬菜设施化生产示范园、绿色水稻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和健康畜禽规模化养殖示范场,形成全市绿色有机农业集中展示轴和示范点。“三园”即不断完善和提高朱城子食品加工产业园、德惠开发区畜产品加工园、朝阳和岔路口绿色稻米加工园三大加工园区,推动产业链延长、价值链提升和供应链重组。“三片”即以松花江流域水田生产实验区和“德惠小町”产业带为依托,推进北部优质稻米片区专业化发展;以德大、德翔等龙头企业为依托,推进中部农牧循环片区规模化发展;以“彬生农业”“红奇水库”为依托,推进南部都市农业片区系列化发展,构建三片有序协调发展的整体格局。2018年,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工作,重点打造德惠粮畜主体型现代大农业板块,加快松花江流域水田生产现代化实验区核心区建设。到2020年,实验区粮食平均单产水平力争达到600公斤/亩。(责任部门:农业局)

  6.做大做强粮食产业。调减普通玉米种植面积,加快发展饲料玉米、鲜食玉米,促进农牧结合,构建粮经饲三元结构;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水稻,做优做强优质玉米的“黄金名片”和绿色水稻的“白金名片”。2018年,严守耕地红线,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任务224085公顷,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广优质良种、集成重大增产增效技术、改进耕作方式,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到2020年,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达到40亿斤阶段性水平。(责任部门:农业局、国土局)

  7.大力发展精品畜牧业。加快建设102国道畜产品加工产业带,重点发展生猪、肉鸡、肉牛等产业链,积极有序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全产业链畜牧业大项目建设,强化带户功能,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组织实施良种繁育、无抗养殖、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工程,以疫病防控、生产安全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推进“三个全覆盖”。2018年,全面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到2020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突破80亿元。(责任部门:畜牧局)

  8.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蔬菜、食用菌等园艺特产业,突出发展棚膜经济,积极发展设施果蔬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春秋棚。大力打造布海镇、菜园子镇、大房身镇等棚膜蔬菜园区建设。以提质为导向,稳步推进特色农业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经营组织化发展进程,全面提高综合生产供给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18年,重点建设规模化棚膜经济园区3个。到2020年,全市设施化蔬菜生产基地发展到3万亩,园艺特产业产值达到35亿元。(责任部门:农业局、林业局)

  9.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做大做强玉米、水稻、生猪、肉鸡等加工系列,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德大、德翔、佳龙、吉星、阔源、松江佰顺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群体,支持组建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打造超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建立龙头企业与原料基地联动建设机制,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业集中区和示范区。2018年,新晋升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户。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力争达到550亿元。(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

  10.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8年,重点打造长春市级农业产业园2个,即德惠市肉鸡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德惠市水稻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打造省级产业园1个,长春市级产业园2个。(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

  11.持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实行政府牵头、统筹规划、集中投入,继续整合发改、国土、农发、水利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2018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32万亩。到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每年创建一个1000亩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大型泵站更新、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小型河道和涝区整治、旱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2018年,抓好水利工程续建结尾和新建准备工作。到2020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万亩。(责任部门:发改局、国土局、水利局、农发办)

  12.加快全程农机化发展。加强水稻机插、玉米机播、玉米仔粒直收、秸秆处理等薄弱环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促进农机化均衡快速发展。2018年,新增农机总动力3万千瓦,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88%。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要达到15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农机总站)

  1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减肥节本增效技术、绿色植保防控技术、航化植保统防统治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深松技术,提高先进适用科技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水平。2018年,推广全方位深松整地30万亩,保护性耕作60万亩,秸秆全量还田10万亩,秸秆捡拾打捆离田15万亩。到2020年,引进农田土壤(有机质)修复、玉米和水稻抗倒伏组合配套栽培等新技术、新成果,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实现乡镇全覆盖。(责任部门:农业局、农机总站、发改局)

  14.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乡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功能,大力推广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代耕代收等模式,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8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8%。到2020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50%。(责任部门:农业局)

  15.提高气象服务能力。探索发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逐步实现大面积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全程业务服务。开展“市-县-乡镇人影作业站”三级人影物联网建设,建设碘化银发生器设备,建立“市-县-地面作业站”一体化的IP无线通信网,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作业通信效率。(责任部门:气象局)

  16.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2018年,新建、扩建、改建牧业养殖小区20个,建成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达到18个。到2020年,水稻、蔬菜等规模化以上生产主体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60个;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规模养殖场国家级示范场发展到8个,省级示范场发展到26个,80%实现标准化生产。(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

  17.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到2020年,全市绿色有机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75万亩;每年重点建设绿色农业示范园区2个以上,总数达到10个。(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

  18.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重点打造“德惠小町”绿色有机稻米品牌,设定“德惠小町”米标识,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促进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德大肉鸡、佳龙食品等企业知名品牌,培育布海瓜菜、菜园子西红柿、郭家果品等一批地方特色优势品牌,不断提高品牌规模、知名度。积极在域外建立“德惠小町”米直营中心,组织德惠名优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促其加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责任部门:农业局、经济局、畜牧局、粮食局、市社)

  (二)以生态宜居为导向,实施农村绿色发展行动

  19.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强化对化肥、农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松花江、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监测。发展畜禽清洁养殖,重点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升级改造40个规模养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池。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职责规定,压实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环保局)

  20.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按照“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五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依托泉德秸秆综合利用、国能德惠生物发电等企业,在德惠经济开发区打造生态环保循环农业发展产业园,加快推进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努力构建产业链循环化、农作物秸秆利用高端化的生态环保循环农业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局、农业局、畜牧局)

  21.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大力推广有机肥和生物肥料利用。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退耕还林、林地清收还林,实施村屯绿化美化工程,进一步强化防风固沙及三北农田防护林建设。2018年,完成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200公顷,商品林迹地更新60公顷,清收还林660公顷。到2020年,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600公顷。(责任部门: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22.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强乡、村两级规划。突出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8年,全面启动乡镇(街)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屯规划的修编与编制工作,到2020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建设水泥路150公里,全市硬化路通屯率达到89%,完成岔路口镇马家店松花江渡口大桥的续建任务,组织实施岔路口镇河北村松花江渡口大桥项目建设,力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到2020年,累计建设农村水泥路320公里,通屯率达到91%,完成危桥改造及“涵改桥”14座,乡村物流覆盖达到100%。2018年,解决安全饮水农业人口19630人。改造农村危房656户。到2020年,德惠市电网10千伏线路平均供电半径控制在12公里,0.4千伏平均供电半径控制在0.5公里,农村居民户均配变容量达1.5kVA/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电压合格率达到99.42%。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德惠供电公司、吉视传媒德惠分公司)

  23.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有序落户。依托现有村部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实行“低保兜底”,并全面落实“补差式”救助。全面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8年,完成“全面改薄”,新建2所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打造20所“温馨村小”。到2020年,改造199所中小学厕所、34所中小学燃煤锅炉,新建5所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打造30所“温馨村小”,新建4所学校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运动场。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落实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政策,2018年进行全员参保登记,到2020年,实现参保全覆盖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封顶线。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推进“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水平,确保中医药先进县通过复检。2018年,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2020年,争取50%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责任部门: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社保局、卫计局)

  24.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89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建设成果,逐步加大对所有行政村环境整治和建设力度,全力做好“绿色村庄”“美丽乡村”的培育工作,切实抓好新一轮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集中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突出打造美丽小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美丽田园。2018年,农村改厕5000户,镇区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全面建立。到2020年,实现2至3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达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五有目标”。(责任部门: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

  (三)以乡风文明为引领,实施农村文化繁荣行动

  2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用好“新时代传习所”,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德惠好人”评选活动,提高好人评选覆盖面和影响力。扎实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弘扬乡贤文化,推动“乡规民约”进村屯进农户,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责任部门:宣传部、文广新局)

  26.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296个农村文化大院设施网络建设,到2020年,实现村级文化广场全覆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骨干队伍培训,发展壮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农民文体艺术节、农民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览、体育竞赛等文体活动,乡(镇)街每年举办大型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加强特色文化建设,对根雕、剪纸、编织、发绣、炕头集邮、文学创作等传统民俗文化进行挖掘开发,到2020年,打造一批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品牌。以铁东新区俄式建筑、边岗揽头窝堡金代遗址、松花江桥、朝阳鳇鱼圈为主干,开发文物资源,打造文物旅游品牌。(责任部门:文广新局)

  27.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大操大办、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2018年,市(县)级文明村总数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力争有50%的行政村达到市(县)级以上文明村水平。反对天价彩礼,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等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树立文明乡风。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素养。(责任部门:宣传部、民政局、科协)

  (四)以治理有效为基础,实施农村治理创新行动

  28.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依法加强村级民主选举,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到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责任部门: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局)

  29.建设法治乡村。推进法治、平安乡村建设。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1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责任部门: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农业局)

  30.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德惠好人”“好婆媳、好丈夫、好少年、好邻里”等系列评选活动,宣传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培育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新风尚。(责任部门:宣传部)

  31.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乡镇、村综治中心建设,实行干部联村维稳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邪教等违法犯罪。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基督教私建聚会点现象。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政法委、公安局、宗教局)

  (五)以生活富裕为根本,实施农村民生保障行动

  32.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次左右。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活动。2018年,家庭农场发展到600个、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900家,分别新增40个、100家。到2020年,家庭农场发展到800个,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100家。(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粮食局、市社)

  33.发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编制完成《德惠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打造“一核、两带、三区”的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农业生态园、采摘园、休闲农庄和各具特色的农家乐。2018年,力争省市级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示范企业分别新晋升2家。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业休闲观光园发展到5个,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示范企业达到8家,采摘园10个,各类生态餐饮及乡村农家乐服务店15个。加快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打造县、乡、村三级示范点,到2018年全市建立健全8个乡级、1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站,覆盖大部分行政村。到2020年,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实现村级全覆盖。(责任部门:经济局、农业局、发改局)

  34.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建立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体系,加快培养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返乡创业人才。开展农民工向农技工转移服务计划。深入开展农民工“暖心行动”,全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8年,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22万人次,劳务经济收入实现22亿元。到2020年,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次,劳务经济收入实现25亿元,创建20个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服务中心。(责任部门:人社局、农业局)

  35.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扶贫脱贫攻坚责任制,因人因地施策,坚持扶贫与扶智结合,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并举,探索多渠道多样化扶贫脱贫路径,进一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2018年要在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95%实现脱贫,32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019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责任部门:发改局、扶贫办)

  (六)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实施农村改革推进行动

  36.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及时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使用建设用地举办农村新产业,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农村新业态项目,平等受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完善农村土地权能,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严格落实设施用地管理政策。2018年年底前进入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阶段。2019年要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完善,落实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2020年全面推广确权成果应用。(责任部门:国土局、农业局)

  37.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集体“三资”管理,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合理确认村级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收益。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2019年稳步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2021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责任部门:农业局)

  38.扎实推进涉农领域综合改革。开展清河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改革举措,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现国有林场改革五年平稳过渡,完成农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积极申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加快盐业管理体制改革。(责任部门:水利局、林业局、粮食局、市社)

  39.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加大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力度,通过本级预算安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措施,努力使财政投入不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调整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思路,同步推进财政部门支农资金整合和财政资金与各涉农部门支农资金的整合,统筹使用各项支农资金,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式。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制度,建立健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责任部门:财政局)

  40.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四两拨千斤”作用,将财政扶持政策与金融、担保、保险等相关政策有机结合,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形成多形态、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振兴”投融资体系,撬动各类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切实发挥“粮食直补资金担保”信贷的体系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优做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积极探索农业PPP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鼓励和促进工业与城市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业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金融办)

  41.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有序发展。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防范贷款风险,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农业农村融资渠道,解决“贷款难”问题。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责任部门:金融办、农业局)

  三、保障措施

  42.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成立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安排、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市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市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市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切实加强市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中央、省、长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对乡(镇)街乡村振兴发展情况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公示。对排名靠后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由市领导进行约谈。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对市直单位和部门相关领域乡村振兴发展情况和工作推动情况进行考核公示,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组织部、督查室、考评办)

  4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强化政治功能,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健全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结合“三区”创建,抓好“星级评定”,推进晋星升级。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推行村级后备人才“2+3”培养机制。加大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力度,推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稳步增长。加大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组织。集中力量整治“村霸”,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开展农村扶贫帮困“双包双转化”工程。大力推行“资源盘活”“头雁领航”“龙头带动”“入股分红”“借鸡生蛋”等增收模式,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智慧党建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智慧村部”、电商镇村、“三区创建升级版”“红色示范群”,培育党建工作亮点。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格监督乡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基层党风政风显著好转,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责任部门:组织部、纪检委、农业局)

  44.加强“三农”工作干部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干部工作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制定并实施“三农”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城市规划、乡村振兴等专题培训,组织“优秀企业家”“乡土专家”等评选活动,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推进年轻干部“一线”培养选拔工程,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到农业农村、脱贫攻坚等领域进行实践锻炼,拓宽乡村干部来源渠道,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加强党委(党组)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的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出资或以技术入股方式,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城乡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责任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局、畜牧局、妇联、团市委)

  45.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引领。根据中央和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规划,与《德惠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O年)》相衔接,制定德惠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编制要分别明确全市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落实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要突出产业发展,推进城乡融合互动。结合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乡村,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屯,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态环境脆弱,空心比例较高的村组,要加大力度实施移民搬迁和村组撤拼。要在“富”和“美”上做文章,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加强各类规划的系统衔接,形成城乡整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责任部门:发改局)

  46.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凝聚全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政策和各地取得的成效,振奋干部和群众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社局、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