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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3〕39号

时间: 2024-01-05 16:48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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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德惠市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提高我市暴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对暴雪灾害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暴雪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吉林省暴雪灾害应急预案》《长春市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德惠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我市以外发生的,对我市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暴雪灾害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暴雪灾害,指由于长时间大规模降雪,对社会运转和生产生活等造成影响的一种自然灾害,主要影响交通运输、农业、畜牧业、城市运行、能源保障、群众生活等方面。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作为防范应对暴雪灾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各部门(单位) 要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落实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暴雪灾害时,省和长春市统一组织应对;发生一般暴雪灾害时,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统筹指导暴雪灾害应对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暴雪灾害的组织应对工作。

  突出重点、密切协作。把保交通、保供水、保供热、保燃气、保通信、保供应、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暴雪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加强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的部门联动,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在暴雪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中,突出科技支撑、科学决策、科学应对,最大程度减少暴雪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产生活影响。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对暴雪灾害组织体系

  根据暴雪灾害预警及灾害发展,市政府设立德惠市暴雪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暴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 市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卫处、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储局、市畜牧局、市气象局、市政数局、中铁沈阳局德惠火车站、中铁沈阳局德惠西站、市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长春武警德惠中队、联通、电信、移动、吉视传媒和各保险企业以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长春市委、市政府和德惠市委、市政府防范应对暴雪灾害的指示、命令、决定;研究决定重大工作措施;指导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应对暴雪灾害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2.1.2各成员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暴雪灾害防范应对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暴雪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督办落实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安排;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价格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电力企业做好电力保障工作;联合市工信局做好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供应保障工作。

  市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德惠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参与暴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向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通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停课、复课有关工作;加强校园、校舍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工业企业做好应对暴雪灾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通信企业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期间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维护,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转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养老、社会救助机构做好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会同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由市财政承担的防御暴雪灾害和救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开展暴雪灾害可能引发的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供水、供气和供热保障,及时抢修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设备;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暴雪灾害防御,必要时停工避险。

  市环卫处:负责及时清除市区路面冰雪,确保交通顺畅;对城区因冰冻灾害导致弯曲、断裂、倒伏的树木采取恢复或清理措施。

  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商户排查并消除广告牌安全隐患。

  市交通局:负责统筹组织公路除冰、清雪,确保公路畅通;负责公路两侧因冰冻灾害发生弯曲、断裂、倒伏绿化树木的恢复和清理;负责配合公安交警开展交通管制;负责为抢险救灾提供人员和物资运输运力保障;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暴雪灾害期间水利设施的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农业领域暴雪灾害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市文广旅局:负责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场馆、非学科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暴雪灾害安全防范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提供暴雪灾区疫情防治意见;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组织做好灾区有关人员心理疏导。

  市应急局: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暴雪灾害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暴雪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会同有关部门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会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重要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市粮储局:负责组织粮食领域相关企业做好暴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负责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保证暴雪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会同市应急局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畜牧业企业做好暴雪灾害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负责畜牧业灾情调查核实。

  市气象局:负责暴雪灾害的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暴雪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市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暴雪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市政数局:负责会同吉视传媒做好市指挥大厅的运维保障,确保暴雪灾害指挥畅通。

  中铁沈阳局德惠火车站和德惠西站: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妥善安置并组织疏散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督促优先安排防御暴雪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市供电公司:重点做好电网受暴雪灾害导致的断电抢修;确保全市重点部门、重要用户、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暴雪灾害及次生、衍生事故的抢险救援。

  长春武警德惠中队:负责在市人武部协调下参加暴雪灾害抢险救援;协助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协助公安机关保护重要目标安全。

  联通、电信、移动、吉视传媒:做好暴雪灾害下的通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组织做好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工作;做好抢险救援所需临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各保险企业:会同应急、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及时做好暴雪灾害理赔工作。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灾害先期处置;配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灾害防范应对和灾后重建。

  2.1.3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为强化指挥协调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工作合力,按照指挥部工作需要结合各部门职责,组建综合协调和材料、监测预警等10个工作专班(各专班牵头单位,根据实际调整增减成员单位)。

  (1)综合协调和材料专班(指挥部办公室)

  组 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政数局和吉视传媒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暴雪灾害应对工作期间市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办公值守,统筹暴雪灾害防范应对的会议组织、任务落实、工作协调、数据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组织起草以市指挥部名义下发的文件、公告;完成市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监测预警专班

  组 长: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配合。

  主要职责:参与应对相关方案、文件等拟定;实时关注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及时组织研判会商,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向市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3)民生保障和风险排查专班

  组 长:市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落实暴雪灾害防范应对措施;调动本系统应急队伍,重点加强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道路等民生基础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对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危化企业、工商贸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风险排查,特别是要组织存在大面积钢结构建筑、罩棚建筑的企业、场所及时清除积雪,预防坍塌事故发生。

  (4)物资保障专班

  组 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粮储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筹措拨付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暴雪灾害防范应对的装备、物资保障;对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监控,稳定灾区物价,协调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组织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

  (5)道路交通保障专班

  组 长: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环卫处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国、省、县、乡和城区道路清雪,确保道路畅通;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配合群众转移;协调公共交通运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6)治安维护专班

  组 长:市公安局政委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暴雪灾害防范应对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7)抢险救援专班

  组 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长春武警德惠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暴雪灾害造成的次生灾害、衍生事故的抢险救援。

  (8)医疗卫生专班

  组 长:市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卫健局牵头,市环卫处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环境卫生清理,预防、控制疫病发生和流行;组织做好灾区有关人员心理疏导。

  (9)统计救助专班

  组 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交通局和市供电公司等及有关保险企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暴雪灾情统计上报;组织做好灾害损失的保险理赔;负责组织暴雪灾害受灾困难群众排查和转移安置,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分配上级救灾物资、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10)宣传报道专班

  组 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应急局、市政数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融媒体中心及各通讯运营商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2.2乡镇(街道)、开发区应对暴雪灾害组织体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立暴雪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指挥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本地暴雪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

  3.1暴雪气象预警分级标准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四级预警信号(蓝色):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三级预警信号(黄色):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二级预警信号(橙色):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2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一级预警信号(红色):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3.2监测

  气象部门要常态化监测暴雪灾害,分析研判暴雪成灾趋势,适时组织气象研判会商,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为救援、救灾等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3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应急部门要协调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交通、交警、教育、住建、发改、畜牧、文广旅、农业农村等部门,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或大喇叭、逐户通知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有针对性地发布预警预报,确保信息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有关企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按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准备工作,减少暴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4预警行动

  3.4.1蓝色、黄色预警

  蓝色、黄色预警发布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暴雪灾害措施。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物资、物料前置和道路清扫、融雪准备工作。

  3.4.2 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发布后,市指挥部组建,综合协调材料专班和预警监测专班进驻指挥大厅,同时启动市、乡、村三级视频系统,拟定防御工作相关预警信息、工作建议和提示函等统筹协调暴雪灾害防御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针对灾害对本行业领域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提出工作措施报指挥部汇总,综合协调材料专班和预警监测专班根据各工作组报告,编制市指挥部暴雪灾害预警防御工作方案。

  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在综合协调材料专班统筹协调下,持续开展以下暴雪灾害预警防范措施:

  (1)强化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调度,协调相关抢险救援队伍进入备勤状态,协调做好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社会秩序管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通信及水、电、气、热等设施的正常运行;视情组织停工停学、关闭或限制相关公共场所使用,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活动,达到与预警相适应的预警行动要求,根据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社会面宣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防灾避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加强协调联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联动,明确联络员,检查通信设施设备等,确保沟通联络渠道畅通,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加强信息共享,并按信息报告流程、时限等要求,做好灾害防御期间的信息报告工作。

  (4)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暴雪天气出现前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统筹安排本地区、本行业对道路、桥梁、在建工程、危房险房、畜牧农业生产设施及相关重点领域企业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将暴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5)做好力量预设。交通、公安(交警)、住建、应急、农业农村、畜牧、消防、工信、发改、铁路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预警信息,统筹、合理、提前谋划应急抢险救援力量预设,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点路段等执勤备勤工作。

  (6)检查物资装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检查、调度、协调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的准备情况,及时评估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现状与满足应对各等级暴雪灾害的适应能力,及时更新补充完善。

  (7)加强信息报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接到暴雪预警信息后,要积极主动部署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御暴雪灾害性天气所采取的应急值守、力量部署、隐患排查、物资准备等相关工作举措,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持续做好相关信息的续报工作。

  3.4.3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发布后,在采取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维护抢修队伍全部进入实战状态,检修设备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2)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制定停工、停业(除民生保障等特殊行业外)方案,教育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学校停课。

  (3)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铁路、线路以及各类民生保障设施,有计划前置各类抢险救援物资;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加固各类棚架、钢构建筑、体育场馆等易被雪压建筑物;必要时,做好生活必需品调运储备,提前转移、安置困难群体。

  3.5预警调整和解除

  气象部门要加强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及时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情况,当暴雪灾害风险已经解除,市指挥部要及时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吉林省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和《长春市暴雪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将暴雪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当特别重大、重大暴雪灾害范围覆盖我市行政辖区时,我市启动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统一指挥防范应对工作;当较大暴雪灾害范围涵盖我市行政辖区时,我市启动应急响应,由长春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应对工作;一般暴雪灾害由我市组织应对,并与长春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响应分级保持好衔接。

  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指挥部可视情调整响应级别。一般暴雪灾害的影响和损失超出我市处置能力时,或灾情损失达到较大暴雪灾害以上标准,市指挥部可申请长春市指挥部启动响应;或者发生一般暴雪灾害,但情况敏感复杂,长春市指挥部可启动响应并指挥或指定专人指挥。

  4.2 暴雪灾害分级标准

  4.2.1 特别重大暴雪灾害(一级)

  暴雪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暴雪灾害:

  (1)造成2个以上市(州)辖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全部中断,预计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通行;或者长春市主要火车站列车无法运行。

  (2)造成2个以上市(州)大范围农业(含畜牧业)生产减产。

  (3)因暴雪天气影响生产、交通、经营等,导致2个以上市(州)大范围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受到影响。

  (4)造成2个以上市(州)大范围供水、燃气、供热、通信、城市内交通一项或多项中断。

  (5)其他由于暴雪天气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4.2.2 重大暴雪灾害(二级)

  暴雪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重大暴雪灾害:

  (1)造成2个以上市(州)辖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全部中断,预计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无法恢复通行;或者长春市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取消。

  (2)造成2个以上市(州)较大范围农业(含畜牧业)生产减产。

  (3)因暴雪天气影响生产、交通、经营等,导致2个以上市(州)较大范围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受到影响。

  (4)造成2个以上市(州)较大范围供水、燃气、供热、通信、城市内交通一项或多项中断。

  (5)其他由于暴雪天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4.2.3 较大暴雪灾害(三级)

  暴雪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较大暴雪灾害:

  (1)造成长春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全部中断;或者主要火车站少量列车取消。

  (2)造成长春市辖区内大范围农业(含畜牧业)生产减产。

  (3)因暴雪天气影响生产、交通、经营等,导致长春市辖区大范围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受到影响。

  (4)造成长春市辖区内大范围供水、燃气、供热、通信、城市内交通一项或多项中断。

  (5)其他由于暴雪天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4.2.4 一般暴雪灾害(四级)

  暴雪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一般暴雪灾害:

  (1)造成德惠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全部中断;或者火车站、高铁西站部分列车取消。

  (2)造成德惠市大范围农业(含畜牧业)生产减产。

  (3)因暴雪天气影响生产、交通、经营等,导致德惠市辖区大范围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受到影响。

  (4)造成德惠市行政辖区大范围供水、燃气、供热、通信、城市内交通一项或多项中断。

  (5)其他由于暴雪天气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情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3 信息报告

  当一般以上级别暴雪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加强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长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1小时,时间紧迫情况下可以先电话报告,后续文字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好应对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特别是要强化涉及供电、道路交通、民生保障、特殊群体的灾害信息的收集、排查和上报。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4 先期处置

  暴雪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市指挥部要求,启动本级预案,组织辖区内应急队伍开展先期应对处置工作,维护群众基本生活秩序,同时主动争取上级和外部支援。

  有关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发挥自身响应及时和第一现场的优势,主动参与暴雪灾害先期应对处置工作。

  4.5处置措施

  当一般以上(含一般)级别暴雪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实际,综合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4.5.1指挥协调

  当一般以上暴雪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指挥部总指挥立即进驻市指挥大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综合协调和材料专班通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指挥员进入指挥大厅,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启动市、乡、村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做好市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协调和材料专班会同监测预警专班全面收集汇总灾情,根据灾害实际,制定应对工作方案。

  4.5.2气象监测

  监测预警专班加密监测天气状况,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频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向各专班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4.5.3道路交通保障

  道路交通保障专班要组织、协调做好国、省、县、乡公路的除雪工作,保证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畅通;配合交警全面做好公路交通疏导、管制,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调动各类除雪除冰力量、设备、器械等资源,做好城区清雪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组织做好极端天气下公共交通安全运营工作;铁路系统加强轨道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及时统计报告交通领域灾情信息。

  4.5.4抗灾自救

  民生保障和风险排查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线路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线路、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地区做好抗灾自救工作,确保不会因暴雪灾害衍生事故灾难。

  教育部门协调中小学校做好减灾自救,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校园校舍等除雪加固,确保在校师生安全,必要时组织学校停课,做好停课期间的线上教学工作。

  住建部门协调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保障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组织、指导属地政府做好危房排查工作。

  文广旅部门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检查文化场馆、体育场馆、非学科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急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场所关停。

  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统计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及时将农业受灾受损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市指挥部;要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督促农民对蔬菜大棚等设施进行加固维修和积雪清除,防止积雪压塌棚室。

  畜牧部门要及时统计掌握畜牧业领域受灾和损失情况,及时将畜牧业领域受灾受损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市指挥部;要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督促养殖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机构做好 暴雪灾害防范应对。

  发改部门要协调指导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开展设施、设备、线路的检修和隐患排查,做好电力保障。

  各通信运营企业组织协调专业抢修队伍对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设备进行抢修恢复,确保通信畅通;协调做好通讯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等调集工作;做好抢险救灾所需临时通信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排查清理本辖区、本行业各类采用钢结构、大跨度的房屋建筑,并督促有关企业和管理单位及时清雪,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避免坍塌事故发生。

  4.5.5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专班要根据各工作组抢险救援和民生保障的需求,组织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设备设施、工业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根据市场供应情况采取措施稳定物价,确保市场运行平稳,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论。

  4.5.6灾害救助

  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力量排查居住在危险区域或房屋内的群众,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统计救助专班及时开展灾情统计和核查,指导开设避灾(避险)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并做好生活保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组织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交通枢纽滞留人员进行救助,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4.5.7抢险救援

  抢险救援专班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救援准备,及时组织因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被困遇险、建筑物倒塌、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因暴雪造成的衍生事故、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必要时协调民兵、武警部队等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医疗卫生专班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伤病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必要时对受灾人员、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测,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5.8秩序维护

  治安维护专班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暴雪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5.9舆论引导

  宣传报道专班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宣传发动群众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组织做好舆情监控,采取措施正向引导舆情;统一组织抢险救灾的新闻发布和媒体接待。

  4.6扩大应急

  当暴雪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可以报请上级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地区给予支援,或联系武警部队支援。

  4.7社会动员

  市指挥部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府同意,根据社会援助有关规定,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8信息发布

  暴雪灾害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工作,要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未经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按照指挥部要求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信息发布要反映暴雪灾害应对工作实际。

  4.9响应结束

  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市政府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亡人员、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卫生健康、环保、环卫部门要做好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灾害调查评估组,对暴雪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5.3恢复与重建

  市政府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牵头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发改、交通、铁路、住建、供电、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铁路设施、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站等,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应急部门要加强暴雪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本地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消防救援队伍及时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开展遇险人员救援;电力、交通、住建、铁路、通信等部门要强化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训练,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安排,拨付到位,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3基本生活保障

  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要强化工作机制,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信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组织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正常。

  6.4物资装备和能源保障

  应急、粮储、交通、铁路、住建、发改等部门加强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配备,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及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发改、工信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企业,确保能源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铁路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队伍建设,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人畜疾病的防治和公共场所消杀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

  暴雪:指在24小时内降雪量(融化成水)超过10毫米的雪。

  7.2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暴雪灾害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暴雪灾害应对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暴雪灾害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激励。

  7.3预案编修与演练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牵头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基层组织和单位组织编制本辖区、本部门、本组织、本单位暴雪灾害应急预案,保持与上级、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的暴雪灾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并及时备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普及暴雪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制订应对暴雪灾害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防御暴雪灾害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有效落实。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德惠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