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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集体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3〕24号

时间: 2023-08-16 17:50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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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保证血液供应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救治秩序,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要求,德惠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是重要民生工作,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各单位要充分履行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献血条例》。各单位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动力,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倡导无偿献血工作,崇尚和提倡无偿献血光荣,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目的

  无偿献血是获得安全血液供应的重要渠道,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各类经血液传播疾病的蔓延,杜绝血液不安全因素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血液的质量,号召广大群众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8月25日8:30-15:30。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严格按照献血分配表的数量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

  2.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公益宣传。通过板报、宣传长廊、电视媒体等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保护无偿献血者的权益,普及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学习无偿献血先进事例,弘扬无偿献血的爱心、勇气和奉献精神,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提高市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使无偿献血深入人心。

  3.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召开动员会议,统一组织无偿献血人员到明珠广场献血屋或各乡镇献血点献血。保证参与献血活动的人数和献血量。

  4.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不积极参与献血的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重点关注,及时开展督导。市政府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2023年德惠市城区各单位献血分配表

  2.2023年德惠市各乡镇献血分配表

  3.献血注意事项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德惠市城区各单位献血分配表.docx
附件2 2023年德惠市各乡镇献血分配表.xlsx
附件3 献血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