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长府办函〔2023〕11号)要求,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长府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德惠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应为拟提请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属于各乡(镇)、街及各部门决策权限内的事项不得申报。
二、请各乡(镇)、街及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特别是《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于2023年开展的重大事项,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后确定拟申报的决策事项,填写《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见附件1),并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核,统筹拟订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但相关单位未申报的事项,将直接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程序报批。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
三、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将填写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于2月21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610室,电子版传至邮箱3126273582@qq.com(涉密事项光盘报送)。确无决策事项申报的,也请加盖公章后按时反馈。
无论是否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单位、各部门均须填写并加盖公章上报《信息表》(见附件2)。
联系人:徐业奇;联系电话:87000606 、13578818382。
附件:1.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
2.信息表
3.微信群二维码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docx 附件2 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docx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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