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46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德惠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开发项目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德惠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泰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波 副市长
付井奎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组 员:李国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局长
刘烈涛 市发改局局长
刘 旭 市财政局局长
侯廷庆 市住建局局长
崔景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吕宏飞 市执法局局长
李伟哲 市审计局局长
王世山 市水利局局长
张玉东 市文广旅局局长
姜进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志军 市畜牧局局长
于连江 市林业局局长
盖广春 市市场经营集团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国峰(兼)
办公室副主任:盖广春(兼)
总协调人:李国峰(兼)、刘烈涛(兼)
二、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总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部门项目资金支持。
市发改局:负责落实各项国家和地方支持鼓励政策,争取国家、省级各类资金用于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协调各类资源投入,用于补偿生态环境修复和区域开发。
市财政局:负责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及专项债份额,指导建设单位有序开展社会资本合作,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财税反哺政策,做好项目实施中资金全过程监督。
市住建局:负责德惠市建筑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建设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整治、规划调规、用地指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市执法局:负责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拆迁征收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的前期手续、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竣工等全过程审计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中水利工程管理及水利行业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
市文广旅局:负责指导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建设中发现的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方案;负责生态文化旅游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中的农业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畜牧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德惠市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湿地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市市场经营集团: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管理,利用资源开发等方式推进与社会资本合作。
经济开发区:负责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及相关项目的谋划和推进工作。
相关乡(镇)、街:负责本辖区内相关项目的谋划和推进工作。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