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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2〕32号

时间: 2022-11-23 10:36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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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德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部门及单位责任,营造推动企业上市的良好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泰峰

  成员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以及各乡(镇)、街。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刘烈涛兼任,主要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做好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中省直部门的对接,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专班总体职责

  1.持续扩充后备资源。加强银行、知名券商等机构的交流合作,定期将银行贷款重点企业、获得股权投资企业,且基本符合上市条件并有上市挂牌意愿的企业,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上报“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纳入长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促进上市挂牌任务落实。

  2.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研究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最新政策动态和工作进展,提高企业上市准备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实时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跟踪梳理企业上市挂牌可能面临的障碍性问题,制定工作推进“作战图”和“时间表”,安排专人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一对一”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3.加强上市挂牌指导。支持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及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吉林省基地及吉林股权交易所的交流协作,加深与知名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互动合作。

  4.强化上市挂牌扶持。协调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和兑现省、市级上市奖励资金,增强企业上市的动力和信心。严格落实市政府对企业上市挂牌的各项奖励扶持资金,积极支持入库企业参与本地区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公共项目建设和投资。

  5.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并购、融资“绿色服务通道”,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项目审批、土地供给、土地登记、建设审批、环保审批、房产变更、资产转让、产权确认、税费减免及依法出具合规证明等问题,有效解决企业申报上市挂牌过程中的政策合规性问题。对县级无法处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上报市金融办予以协调解决。

  6.加大宣传培训调研。广泛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宣传和培训,定期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培训会,为企业上市提供融资融智服务。

  7.突出信息沟通共享。及时跟踪上市进程,动态更新项目现状。全面了解拟上市挂牌企业情况,帮助企业研判上市挂牌方向和时机。加大即将进入申报或已经申报上市挂牌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互动交流,全面掌握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进展情况。

  (二)责任部门职责

  各责任部门在专班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下,按照职责定位做好落实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统筹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并购、融资“绿色服务通道”,牵头做好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文化类拟上市企业上市相关审批手续,依法配合指导妥善处理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的负面舆情和不良炒作。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办理募投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指导企业争取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对农产品和食品深加工、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游等领域的优质企业的挖掘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参加本行业优质企业的认定。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做好现代新型汽车和零部件产业链、医药健康产业链等优质企业的摸底、甄选、推荐和上市培育工作,并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推荐认定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包装推介项目,提供对接服务,引导资本注入。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兑现上市相关专项扶持资金,指导、帮助拟上市企业办理财政资金扶持相关证明。

  市社保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根据拟上市企业需要,核实拟上市企业参保人数及缴费等情况,并依法依规出具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书。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中涉及的土地、矿产、规划、建设、房产确权、房产变更登记、房产转移登记确认等问题及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优先安排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快速办理企业依法用地及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事宜;对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鼓励类的项目用地,优先办理项目预审、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鼓励“腾飞类”企业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用有偿使用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拟上市企业有关的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事宜,并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拟上市挂牌企业有关的环评审批或备案,相关环境行政处罚事宜及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市国资公司:负责协调推动国有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依规出具拟上市企业国有股权标识和历史沿革证明文件。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妥善办理涉及行政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市税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妥善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中的税收问题;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改制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等固定资产划转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加以扣除;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腾飞类”企业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暂缓缴纳有关税款。

  (三)责任属地职责

  各乡(镇)、街要深度挖掘和优化上市挂牌后备资源,主动报送有潜力的拟上市挂牌企业进入德惠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政策指导与服务,为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开辟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支持企业化解上市挂牌障碍;增强企业上市挂牌意识,激发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引导企业上市挂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自身定位,明确责任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

  专班办公室要扎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职责。各责任部门要严格遵循专班的有关要求,将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三)科学推进

  各责任部门及各乡(镇)、街要把握总体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具体工作举措,细化推进落实措施,加强周密部署,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