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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2〕13号

时间: 2022-07-06 08:38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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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德惠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

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在我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完善一资一策。遵循“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原则,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思路,推动对闲置低效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处置。摸清闲置资产底数,根据闲置资产不同特性及现状,分类盘活利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二、清查资产基准日、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资产基准日

  此次清查,统一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资产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群团组织)和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上述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

  (三)清查盘活资产对象

  出租、出借资产;闲置低效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国有资源资产(系统梳理土地使用权、林权、水权、采砂权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园区国有资产(包括全市各类园区的标准房、土地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收账款;其他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包括公共设施广告设置、加油/汽站、公共停车场经营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等。

  三、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低效、闲置资产清查

  1.准备阶段。各单位做好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相关账册、资料、记录表格等资产清查前期准备工作。(6月16日- 6月22日)

  2.自查阶段。各单位对资产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以资产盘点和账册对比方式,对本单位资产盘点盈亏情况及资产质量状况和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对单位因未设置固定资产账、卡而无法比对的,应在逐年财务收支中查找进行确认;对于单位基建结束期后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登记的,在本次自查阶段应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基建工程未决算、结算的应当进行决算、结算。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情况的清查以当时所签合同、协议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手续为准;对于单位债权的清查应当清查到具体债务人。(6月23日-7月22日)

  3.自查结果上报阶段。各单位将资产自查结果汇总(包括资产自查报告、资产清查情况统计及可清理盘活资产资源清单),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财政局,联系人:王越,电话:0431-81189601。(7月23日-7月29日)

  4.核实阶段。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包括对报表内容逐项进行财务核实、抽查盘点,确保清查的资产情况真实、准确。视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有漏报、瞒报、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二)分类盘活处置

  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能用先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资源的效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市场化处置。对符合市场化处置的房屋、土地、企业股权等资产,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清理、盘活、整合和转让。以市场化方式出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进行,原则上不低于国有资产评估价值。积极处置盘活债务项目自身对应的资产,如空闲的标准厂房、无法形成有效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等,专项用于偿还债务。

  2.公开出租。对于短期内不适宜出售变现的经营性资产,具有区位优势、商业价值明显的土地、房产,以及企业的机械设备等国有资产,通过公开招租、入股等方式进行经营盘活,形成资产可持续收益。对已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各单位要将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相关协议、合同报市财政局备案,对原合同、协议显失公平、存在问题的应通过协商进行纠正;对于协商不成的,要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解决。原合同、协议到期后,要按照程序审批后,再进行公开招租,坚决杜绝私租乱借。

  3.有效利用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清理整治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等。加强林权、水权、采砂权等高效利用管理,严格相关交易行为监管,提高盘活收益。实行有偿使用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应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价交易方式选定经营主体,进一步挖掘收入潜力。

  4.收益管理。各单位将国有资产资源获取的收入(含处置收入、出租收入等)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国有、集体企业获得的收益,要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收支核算,上缴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由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上缴国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协同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德惠市闲置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王泰峰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刘旭、市审计局局长李伟哲、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黄晓瑞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深入抓的组织架构,全面开展清查处置,整合力量、统筹兼顾做好相关工作。

  五、严格监督管理

  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清查处置的数量与质量、效益与效果进行专项评估指导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盘活处置。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存量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执行和处置收益收支管理。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已批准处置但拖延不落实、不执行的,对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资产资源处置收益的,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附件:德惠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国有资产清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