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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德惠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2〕12号

时间: 2022-06-30 16:51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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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担负起全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职责,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德惠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 牟兆彬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韩树义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王友存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李东升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好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霍继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天宝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金海锋 市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宋再武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宋再武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二)通报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解决粮食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交流涉及粮食质量、价格、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五)粮食流通管理其它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部门专项检查和成员单位定期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全市粮食流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联合检查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次。部门专项检查,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涉及粮食收购环节监督检查由市粮储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食加工企业粮油质量、成品粮销售环节的粮油质量和经营行为、粮食经营价格方面的监督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粮储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油加工、销售等环节卫生监督检查由市卫健局牵头,市粮储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全市粮食流通领域的管理和行业指导;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备案;对社会粮食经营者必要库存量、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粮食加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中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采取压级压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垄断或者操纵价格,或不按照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粮食加工、销售单位的卫生许可;对成品粮储存中造成腐败变质、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添加剂超过限量等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监管地方储备粮各项补贴的使用情况。负责落实对依法开展的粮食行政许可、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检查、品质测报和其它粮食行政执法及地方储备粮年度监管所需的费用。

  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审核承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信贷风险承受能力,保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信贷资金需要,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按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监督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情况。

  五、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一)通过联席会议进行信息交流。

  (二)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员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一次本部门工作情况。

  (三)建立部门间日常业务信息的沟通平台,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