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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惠市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2〕11号

时间: 2022-06-10 09:31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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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 1日

德惠市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号)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推进方案(2022年度)的通知》(吉粮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地趴粮”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节粮减损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以社会化服务为依托,以模式创新、资源统筹、技术指导、政策引导、宣传教育为手段,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地趴粮”问题根本解决,实现节粮减损、农民增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德惠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坚持示范先行、渐次推进、尊重农民意愿。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完成1个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100个示范农户创建工作,实现以点带面,力争到2023年底,基本消除我市“地趴粮”储存。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庭院立体储粮

  加大宣传指导力度,以安全、通风、降水、防鼠、防雨雪、出入方便为目标,开展不同规模农户储粮装具选型及示范应用,鼓励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取钢制结构玉米仓、木制结构玉米仓、玉米栈子、码窄趟子和网袋立体储存等方式,实现离地通风,立体储存,确保农民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鼓励农企对接,推广新型储粮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粮权不变、存取自由、便利农民,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粮食加工、收储企业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和产销衔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由“存粮在家”到“存粮在库”。(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及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强化资源统筹、推动粮食产后服务

  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充分利用闲置仓储资源,发挥现有粮食收储企业点多面广、仓储设施完好、机械设施设备齐全、人员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粮食产后服务。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功能,宣传、鼓励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为农户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以及开展提供技术指导、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等延伸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坚持典型示范,带动乡村安全储粮

  继续开展乡村安全储粮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培树“粮食银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安全储粮、科学储粮典型,交流节粮减损经验,帮助农民算好减损增收账,提高农民参与安全储粮、科学储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科学储粮氛围

  加大节粮减损宣传力度,通过编制宣传材料、播放电视讲座、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平台开展爱粮节粮减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改变传统“地趴”储粮习惯,实施储粮技术指导,现场传授庭院安全储粮技术,指导农户安全储粮,促进颗粒归仓,实现安全储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及中共德惠市委宣传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成立德惠市解决“地趴粮”问题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粮食工作副市长担任,成员由中共德惠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各乡(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

  (二)强化领导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地趴粮”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组织,专人负责,抓好推动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压实责任

  各乡(镇)、街是农户安全储粮的责任主体,要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农民就地取材,自制储备装具,科学合理选择储粮方式,实现立体储粮。要全力解决“地趴粮”储存问题,确保农户储粮安全。

  (四)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指导服务,密切配合,定期调度辖区的“地趴粮”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趴粮”整治。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责

  市解决“地趴粮”问题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地趴粮”整治工作滞后、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街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