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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1〕43号

时间: 2021-09-08 16:11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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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德惠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0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于散煤治理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散煤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各乡(镇)、街的经济承受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工作推进难易程度等因素,采取适宜的散煤治理措施。以联片集中供暖、棚户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为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实现散煤减量。在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强化煤质监管,消除劣质煤炭,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年底前,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基本完成散煤替代,禁燃区外基本消除劣质煤炭,基本建立散煤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原煤散烧底数。各乡(镇)、街负责散煤调查,切实组织散煤使用普查工作,建立散煤使用台账。基本掌握散煤燃烧分布情况,棚户区及城乡结合部、乡(镇)居民原煤散烧分布情况、散煤用户数、散煤用量。(市发改局牵头指导各乡(镇)、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牵头指导各街道,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二)强化禁燃区内燃煤散烧执法。严格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长府通告[2017]5号)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强化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执法存在难度的,鼓励采取教育警示、提醒规劝等多种途径合理化引导。(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三)强化劣质散煤执法查处。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办发[2017]7号),依法开展煤炭质量检查,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查,依法查处无照销售散煤行为,规范有照煤炭经营业户经营行为,打击劣质煤使其退出市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四)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2021年年底前完成规定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基本消除改造完的棚户区散煤低空面源污染。(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五)开展建筑节能,削减采暖用煤。全市城镇民用建筑节能执行率达100%;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六)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哈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生物质集中供热应用。(市发改局牵头,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七)进一步推进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建立高效、便捷的清洁燃料体系,加快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以市场化手段推动现有散煤销售点转型,将其纳入清洁燃料供应体系之中。(市发改局牵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街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德惠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散煤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多渠道统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支持,根据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强化资金统筹。积极推广能源合同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散煤治理项目,完善相关激励扶持政策,满足资金需求。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散煤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具体负责人,与市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市直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并指定联络员。

  (四)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街及市直各部门每周向市散煤小组办公室报送散煤治理工作进展。市散煤小组办公室建立散煤治理工作督导机制,定期集中调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报送市政府。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对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街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市散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为散煤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