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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无偿献血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1〕40号

时间: 2021-08-18 10:07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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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在“无偿献血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关于在“无偿献血活动月”期间

  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血液供应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救治秩序,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团体献血工作的通知》(长血办字〔2021〕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部门及各乡(镇)、街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全面倡导无偿献血工作,崇尚和提倡无偿献血光荣,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目的

  无偿献血是获得安全血液供应的重要渠道,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各类经血液传播疾病的蔓延,杜绝血液不安全因素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血液的质量,号召广大群众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活动主题

  “人人享有安全血液”

  四、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8月27日,每天8:30-15:30

  五、献血地点

  1.各单位,各部门,胜利街道、建设街道、惠发街道:德惠市献血屋(明珠广场)

  2.各乡(镇)、夏家店街道:各乡(镇)指定地点

  六、具体要求

  1.各部门及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严格按照献血分配表的数量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

  2.各部门及乡(镇)、街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公益宣传。通过板报、宣传长廊、电视媒体等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保护无偿献血者的权益,普及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学习无偿献血先进事例,弘扬无偿献血的爱心、勇气和奉献精神,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提高市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使无偿献血深入人心。

  3.各部门及各乡(镇)、街要召开动员会议,统一组织无偿献血人员到指定地点献血。保证参与献血活动的人数和献血量。

  4.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不积极参与献血的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重点关注,及时开展督导。市政府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5.各乡(镇)、街于8月13日前将附件4上报到邮箱:826268010@qq.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各乡镇(街道)无偿献血分配表.xlsx
附件2:2021年各部门无偿献血分配表.xlsx
附件3:献血注意事项.docx
附件4:2021年献血联络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