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在“无偿献血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关于在“无偿献血活动月”期间
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证血液供应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救治秩序,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团体献血工作的通知》(长血办字〔2020〕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部门及各乡(镇)、街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全面倡导无偿献血工作,崇尚和提倡无偿献血光荣,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目的
无偿献血是获得安全血液供应的重要渠道,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各类经血液传播疾病的蔓延,杜绝血液不安全因素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血液的质量,号召广大群众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活动主题
“人人享有安全血液”
四、活动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9月11日8:30-15:30。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及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严格按照献血分配表的数量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
2.各部门及各乡(镇)、街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公益宣传。通过板报、宣传长廊、电视媒体等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保护无偿献血者的权益,普及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学习无偿献血先进事例,弘扬无偿献血的爱心、勇气和奉献精神,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提高市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使无偿献血深入人心。
3.各部门及各乡(镇)、街要召开动员会议,统一组织无偿献血人员到明珠广场献血屋献血。保证参与献血活动的人数和献血量。
4.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不积极参与献血的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重点关注,及时开展督导。市政府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各单位无偿献血分配表
2.献血注意事项
附件:
各单位无偿献血分配表.xls 献血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