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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三保”工作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0〕29号

时间: 2020-05-28 14:52来源:德惠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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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和长春市的决策部署,我市将进一步切实加强财政“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三保”保障责任

  全面落实好“三保”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巩固“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二、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

  加快开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工作,接到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安排形成实际支出和实际工作量。用好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确保按时足额兑付,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三、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

  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因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市财政局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全部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等急需支出。收回后,已经实施的项目,仍按原渠道拨付;未实施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待具备条件时再另行安排预算,其中,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目前仍未实施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预算。

  四、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各乡(镇)、街及各部门要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和长春市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及时缴回市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用于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市政府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对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及采购等事项。

  各乡(镇)、街及各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切实采取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各项贯彻落实工作,牢牢兜住“三保”风险底线。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