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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0〕26号

时间: 2020-05-12 15:54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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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德惠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长春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参照《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吉政办发〔2019〕44号)和《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长府办发〔2020〕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加快德惠市全面经济建设、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作为残联组织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全市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把全市广大残疾人凝聚到德惠振兴发展的奋斗实践中。

  2.坚决服务全市大局。把保持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核心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分忧,推进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形成,推动全市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德惠振兴发展中建功立业。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坚持扎根在残疾人之中,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主体作用,努力成为残疾人充分依赖并积极发挥作用的代表组织。

  4.坚持不断改进工作。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查摆整改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关注困难残疾人的现实需求,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服务,不断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残疾人能力,全面提升残联工作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残联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探索和借鉴相结合,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更新社会化工作方法,探索服务方式创新,推进残联组织在改革中创新,以创新推动发展,永葆组织生机活力。

  (三)目标要求

  通过改革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残联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部门职能设置和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结构和管理制度更加优化,残疾人工作载体和服务方式更加丰富,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不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开创新时代德惠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改革措施

  (一)增强残联领导机构的代表性,改进决策运行机制

  1.提高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中残疾人代表比例。市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占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市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占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达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

  2.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执行理事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健全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市盲人协会、市聋人协会、市肢残人协会、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的机制,促进决策与执行更充分地体现各类别残疾人共同意愿。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专门协会、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加强德惠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为残疾人工作开展和惠残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3.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选优配强各类别残疾人专门协会班子成员,增强残疾人专门协会专兼职力量。完善专门协会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和管理规范,推动条件成熟的专门协会进行社会法人登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门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有条件的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

  (二)改进市残联机关机构设置及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1.优化残联机关机构设置,增强所属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强化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职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为全市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基础研究、业务指导、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服务。

  2.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配置,建立符合残联特点的干部管理方式,在坚持政治标准前提下,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用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的干部。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市残联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系统残疾人工作者比例不低于15%。积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疾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不断加大残疾人优秀年轻干部的调配使用力度。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述职制度,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措施,推进残联机关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加大选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3.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增强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紧密联系、服务残疾人的意识,推动残联干部“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落实市残联机关联系残疾人制度,市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班子成员调研指导覆盖到各乡(镇)、街,各职能科室至少与1个村(社区)建立联系点,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密切联系。建立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联系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

  4.改进对各乡(镇)、街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协助各乡(镇)、街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各乡(镇)、街残联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将残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当地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市残联及时组织新任职的各乡(镇)、街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各乡(镇)、街残联主要负责人培训。

  (三)提升残联组织服务大局和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

  1.积极为决胜全面小康作贡献。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残疾人特惠政策,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加大对残疾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互联网+”助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残疾人扶贫方式,推动各乡(镇)、街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责任,把贫困残疾人作为群体攻坚重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2.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把为困难残疾人雪中送炭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通过政策扶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3.切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唱响时代主旋律,自觉承担起教育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引导广大残疾人把实现人生梦想融入德惠振兴发展的实践,共同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将残疾人事业宣传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报道规划,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改进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选送方式,进一步提升评选表彰的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让爱心助残成为社会风尚。普及无障碍理念,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4.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乡(镇)、街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推动将乡(镇)、街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考核和管理,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5.探索建立德惠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动整合服务资源,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指导基层残联依托乡(镇)街、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建设“残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在统筹利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动建设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改变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分散、管理分割的局面,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服务联动,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6.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发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等载体作用,促进就地受理和解决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以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保障推动工作。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充分运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充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团结、动员、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支持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进一步发展,为残疾人谋福祉。

  3.打造“阳光残联”。巩固扩大基础管理建设成果,推动信息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4.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市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

  (五)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完善落实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健全完善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残联组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2.充分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作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支持市残联履行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残疾人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推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到本部门专项发展规划、计划统筹实施,合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残联党组织领导作用,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并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残联负责改革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科学进度安排

  按照改革方案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工作要求

  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