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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石油地震勘探工作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69号

时间: 2019-11-12 13:55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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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

  为实现吉林油田增产上储,进一步探明我市地下石油天然气储量,增强市域经济发展实力,中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大庆物探二公司将对德惠市郭家镇、朱城子镇、米沙子镇、菜园子镇、松花江镇、岔路口镇、同太乡进行三维、二维地震勘探工作。为保证石油勘探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支持石油勘探工作

  探明和开发德惠市石油资源是造福德惠人民、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实力、增加我市财税收入、壮大开采区域集体经济、促进德惠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有关乡(镇)、街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石油勘探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此次进行的三维、二维地震勘探是采用震源新技术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是测线布放、震源激发、资料采集作业,属于通过性施工,能获取更优质的地下资料,不会对地面附着物产生损害。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市住建局、市农机总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配合服务工作。郭家镇、朱城子镇、米沙子镇、菜园子镇、松花江镇、岔路口镇、同太乡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确保石油勘探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公正,依法依规处理好补偿问题

  要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确保补偿到位,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一)用地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的批复》(国函〔1989〕64号)第三条规定,石油地震勘探是沿一定测线进行通过式作业,在测线每个观测点通过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在特殊情况不超过96小时,免于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补偿原则及办法。

  1.实事求是原则。对因地震勘探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规定或科学鉴定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2.货币补偿原则。由地震勘探造成的损失以货币形式支付受损单位或个人。

  3.补偿办法。此次石油地震勘探涉及的各类补偿,由勘探公司与各有关乡(镇)、街研究统一结算,保证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补偿费用。

  (三)补偿标准。

  1.房屋、建筑物

  (1)一般民用建筑房屋(砖瓦及彩钢结构)距离可控震源中心1米以内,每户房屋根据面积大小补偿50-100元,超过1米不予补偿;

  (2)土坯房屋距离可控震源中心10米以内,每户房屋根据面积大小补偿50-100元,超过10米不予补偿。

  2.越冬期水产养殖

  (1)精养鱼池距离可控震源中心20米范围内的水面,补偿100-200元/亩;

  (2)散养鱼池距离可控震源中心20米范围内的水面,按精养渔池的30%-50%补偿;

  (3)鱼池距离可控震源中心超过20米不予补偿。

  3.禽类、毛皮动物

  (1)家禽养殖场:禽类笼舍距离可控震源中心10米以内,每只家禽补偿1元,距离10米以外不予补偿;

  (2)畜类养殖场:结合毛皮动物的不同养殖期,如配种期、妊娠期和自然生长期等所受影响或损害程度不同给予补偿。其中:配种期、妊娠期笼舍距可控震源中心10米以内,每只补偿100元;自然生长期,笼舍距可控震源中心10米以内,每只补偿15元;笼舍距可控震源10米以外不予补偿。

  4.林木及草场

  (1)树苗、树木的损害补偿标准。根据《吉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政明电〔2014〕13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果树1-3年生,一般为lO-30元/棵;3年以上,一般为30-80元/棵。

  (2)草场的损害补偿标准

  ①对有围栏的人工种植草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草场车辙实际碾压面积和亩产量,及省政府规定的牧草收购价格予以补偿。因施工造成围栏损坏,围栏网参照2元/米补偿,围栏杆参照2元/根补偿,工时费参照2元/米补偿。

  ②对天然草场造成损害的,根据车辙实际碾压面积,按照当地普通牧草市场价格的标准补偿。

  ③工作人员踩踏各类草场和车辆碾压植被覆盖率不超过30%的各类草场内的道路、空地、荒滩等不予补偿。

  5.耕地、农作物及微测井井眼补偿

  (1)可控震源碾压耕地的补偿。在封冻期(2019年11月25日-2020年3月25日)碾压的耕地,根据施工实际碾压面积,按照当地机耕费标准,旱田给予525元/公顷补偿,水田给予750元/公顷补偿。封冻期未种植耕地,不予补偿。

  (2)碾压玉米杆补偿标准。依据实际碾压面积按300元/公顷进行补偿。

  (3)碾压其他农作物的补偿。按实际损失量及市场最高价格进行补偿。

  (4)特殊农作物(如中草药等)的补偿。依据实际损害情况及实际损害价值给予补偿。

  (5)对微测井井眼的补偿。由施工单位支付回填费,旱田15元/口,林地15元/口,菜田20元/口,水田20元/口。

  (6)碾压面积计算方式为:车轮轮距×实际碾压长度。

  6.其他

  (1)农田水利工程,按实际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损坏程度及造价进行补偿;

  (2)如有其他损害,或以上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出现问题,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实际损害情况给予补偿。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协助施工单位施工,如施工方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当事人不得无故阻拦施工单位正常施工作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牟晓军

  联系方式:15500069188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