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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66号

时间: 2019-10-29 15:57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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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德惠市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指引,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全面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规划。

  二、主要目标

  2019年,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到年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直联直报系统中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2019年初直联直报系统中无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有121家,到年底要全部完成设施建设,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依据农业部相关规定、按养殖场的设计存栏量计算,要达到合理的配套标准。

  (二)推进有机肥厂项目建设

  2019年计划启动3个有机肥场建设,分别是:吉林德翔牧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吉林省沃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和德惠市绿康源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有机肥厂。

  1.吉林德翔牧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建设地点在布海镇。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有机肥能力10万吨。中央预算内投资1233万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83万元。

  2.吉林省沃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建设地点在边岗乡。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有机肥能力8万吨。中央预算内投资1045万元,总投资不低于2612万元。

  3.德惠市绿康源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建设地点在大房身镇。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肥能力6万吨。中央预算内投资716万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790万元。

  4.有机肥厂的粪污收集中心建设

  (1)吉林德翔牧业有限公司

  拟建粪污收集中心乡(镇)、街:布海镇3个、大房身镇1个、夏家店街道1个、惠发街道1个、米沙子镇2个、朱城子镇2个、大青咀镇1个。

  (2)吉林省沃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粪污收集中心乡(镇):菜园子镇1个、天台镇1个、达家沟镇2个、布海镇2个、边岗乡4个、松花江镇1个。

  (3)德惠市绿康源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

  拟建粪污收集中心乡(镇):朝阳乡1个、岔路口镇2个、五台乡2个、大房身镇有机肥厂区3个。

  (三)加强暂未登录直联直报系统中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因不具备相关条件暂未录入直联直报系统的规模养殖场必须全部自行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砖混结构的,可参照本方案相关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建设暂存堆沤设施的,可按养殖规模产粪量挖坑后,铺防渗塑料布,作为堆沤池。如可能产生污水,要建设污水收集池或埋设地下储污罐。以上两种方式必须达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等环保要求。

  (四)开展规模以下及散粪收集池建设

  落实属地责任,由当地政府负总责,加大宣传管理力度,利用乡规民约规范养户行为,杜绝乱堆乱放畜禽粪污现象,合理规划散粪收集池布局,每个散养密集自然屯都必须建设砖混结构的散粪收集池或简易的散粪堆沤池。设施要达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等环保要求。规模以下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建设配套的收集设施,所有散养户一律要实行圈养并在自家院内建设相应规模的粪便收集设施。规模以下及散养户产生污水的,可根据产生量建设储污池或购置储污罐,对污水进行收集利用。

  四、建设要求

  (一)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

  根据设计存栏量计算出每个储粪池、储尿池容积量,建设时不得小于此配套容积。储粪池和储尿池要分别按照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和吉林东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建设,长、宽、高可以根据养殖场所需的粪污池容积进行调整。储粪池根据地形特点和清粪工具要求,也可以建设半地下式,达到防渗、防雨淋、防溢流等环保要求。储粪池、储尿池中间都要建一个隔断,将新旧粪污隔离发酵。

  (二)有机肥厂建设要求

  要购置和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搅拌机、造粒机、烘干机等机械设备,购置和粪污收集量相匹配的粪污收集运输车辆。项目缴税按有关部门文件执行,项目工程招标按《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奖补办法

  (一) 奖补原则

  实行奖补上限不突破总投资40%、先建后补的原则。

  (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奖补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奖补遵循两个条件,一是粪污池每立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二是补贴总额不能超过总造价的40%。验收时,依据评审结果,参考总造价*40%和粪污池容积*300元的金额,以二者中较低者为补贴数。(粪污池的容积数以畜牧部门分配的指标数为准,大于指标数的部分不享受补贴)

  (三)有机肥厂的补贴办法

  项目完工后经过评审验收,总投资低于要求的数额,则按比例拨付补贴资金,总投资高于要求数额,则按规定补贴数额拨付,不再增加补贴。经评审,生产能力达不到要求的,每小1000吨(小于1000吨的按1000吨计算),扣减补贴20万元,生产能力超过要求数,则不再增加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由于人员、职务的变动,对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赵文波 市长

  副组长:丁日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海涛 副市长

  褚双龙 副市长

  成 员:李晓波 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 旭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兆辉 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孙传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局长

  李伟哲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贵军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振波 市财政局局长

  郑雨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廷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各乡(镇)、街党(工)委书记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局局长王兆辉兼任。

  (二)落实责任

  1.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服务职责

  抓好“三单”送达工作。由市畜牧局牵头,对无粪污收集设施的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养殖场以及散养密集村屯送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督促其按“告知单”要求,建设配套的粪污储存设施,在下达“告知单”的同时,把规模以上养殖场的信息反馈给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把规模以下养殖场和散养密集村屯的信息,报给属地乡(镇)政府。

  2.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牵头,实现对规模养殖场的依法监管。积极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报直联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设有固定污水排放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严格监管,对无配套设施或有设施不利用造成污染的规模养殖场严格执法执罚。

  3.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各乡(镇)、街对本辖区内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根据粪污设施建设任务,结合辖区实际,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完成好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及散养密集村屯的粪污收集池建设工作。相关乡(镇)要帮助有机肥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选择好与有机肥厂配套的粪污收集中心的建设位置。同时,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建立乡规民约,落实对养殖场粪污日常监管,尤其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及散养户的监管,提高粪污肥料化全量还田的比例,实现粪污收集利用的总目标。

  4.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

  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按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未采取措施对畜禽养殖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规模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严格履行“谁养殖、谁治理 ”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必须保证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第三方进行畜禽粪污处理,确保畜禽粪污有效地资源化利用。

  5.落实其他部门职责

  市委市政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的检查督导;市发改局负责对项目的备案、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的评审,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有机肥使用的推广;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用地的审批;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