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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63号

时间: 2019-09-24 11:06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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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德惠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吉林省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吉收费公路改革办[2019]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进程,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打折使用、快捷通行”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调动各方资源,确保2019年底前本市车辆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累计完成7.3万台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防汛指挥车、工程抢险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必须安装使用ETC。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安装使用ETC工作,并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防汛指挥车、工程抢险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装ETC,并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道路客运、出租汽车、货运车辆等安装使用ETC,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发布信息,引导私家车、非营运车辆主动安装使用ETC,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街及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干部职工的私家车全部安装使用ETC,并将本单位干部职工私家车ETC安装情况上报市交通局,此项工作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

  各ETC合作银行要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车载装置实行免费更换,与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ETC车载装置要免费换发。

  (三)增设安装服务网点

  各ETC合作银行要拓展安装服务网点,依托具备条件的政务中心、车管所、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以及物流园区、客运站等车辆集中场所设立安装服务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安装。各ETC合作银行要做好与乡(镇)、街的对接工作,实现城区内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组, 各乡(镇)、街及各有关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免费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

  (四)增加互联网发行服务功能

  各ETC合作银行要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互联网渠道资源开展线上发行,支持客户自行注册、自行绑卡、自助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五)优化ETC产品服务

  停止发行ETC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化为记账卡。优化银行账户绑定服务,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市财政局做好公务卡审批工作,便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ETC安装与公务卡绑定结算。

  (六)加强车载装置质量管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ETC产品和关键设备的质量监督,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对车载装置质量参数不达标、无法稳定使用的要进行通报,并责令召回。

  (七)实现机动车信息共享

  实现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按月确定我市汽车保有量数据。市公安局为各ETC合作银行在车管所办理ETC安装服务提供便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新车上牌和车辆年检过程中,对未安装ETC的车辆,采取有效形式引导其进行安装。

  (八)大力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

  各乡(镇)、街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社区和村镇,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组织车辆管理所免费提供场地,方便ETC安装服务人员入驻开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监察委、市委市政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及各商业银行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抓紧细化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全力配合ETC发行单位免费安装,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二)加强考核通报

  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ETC发展应用的相关信息统计与汇总工作,各乡(镇)、街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ETC发展应用的相关信息统计与汇总,做到一周一调度、一周一上报。在每周一将本单位、本辖区落实ETC发展应用工作情况和各发行安装单位本周新安装数量报市交通运输局,重点报送工作推进措施、落实成效及相关数据等(联系人:赵元琦,地点:市交通运输局520室,电话:81187660)。市交通运输局统计汇总后上报长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情况,对各乡(镇)、街及市直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

  认真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宣传ETC在便捷交通、减少拥堵、节能减排、提升高速公路通行体验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树立ETC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为“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服务”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

  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统计,我市目前安装使用ETC车辆约占全市车辆总数的22%,2019年完成7.3万台车辆安装使用ETC目标任务艰巨。各乡(镇)、街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序快速推进ETC发展应用工作,必须完成2019年的任务目标。市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督查部门要强化检查督导,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借机乱收费等行为,确保我市ETC推广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开展。

附:《德惠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