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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2019年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58号

时间: 2019-07-30 08:56来源:德惠市达家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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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2019年目标责任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2019年目标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1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2019年目标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立足全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实际,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依法开展林地清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林业生态功能,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末,林地保有量达到21831.69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252万立方米,森林保有量达到12150.84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66%,营造林面积共增加502.2公顷。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我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营造林面积稳步增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德惠市贯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文波 市长

  副组长:丁日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永恒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李贵军 市发改局局长

  张振波 市财政局局长

  李德勇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伟哲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文忠 市水利局局长

  刘桐安 市交通局局长

  于亚平 德惠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玉东 市信访局局长

  郑雨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洪涛 边岗乡党委书记

  王嘉升 布海镇党委书记

  张忠田 菜园子镇党委书记

  王柏林 岔路口镇党委书记

  刘烈涛 朝阳乡党委书记

  王树岩 达家沟镇党委书记

  刘 洋 大房身镇党委书记

  佟立皓 大青咀镇党委书记

  翟云栋 郭家镇党委书记

  付井奎 米沙子镇党委书记

  薛 勇 松花江镇党委书记

  沈全军 天台镇党委书记

  李德斌 万宝镇党委书记

  曲守宝 五台乡党委书记

  宋向波 朱城子镇党委书记

  王成立 同太乡乡长

  姜进生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程国范 夏家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丁保卫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张永恒兼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年度造林绿化和保护森林资源目标任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开展造林绿化和保护森林资源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项目库,做好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等涉林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多方争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项目和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涉林项目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市林业局做好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重要水系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各乡(镇)、街:负责落实各自与市政府签订的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和相关保障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氛围。

  (二)全面搞好林地清查

  本着“尊重历史、依据现实”的原则,以1997年土地承包台账、2001年森林资源档案为基础,在全市范围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各类林地流失情况。

  (三)依法打击乱砍盗伐、毁林开垦和非法侵占蚕食林地行为

  坚持把严厉打击乱砍盗伐、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作为加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措施来抓,坚决遏制林地流失的势头,减少毁林案件的发生。

  (四)加大造林还林力度

  按照林地权属落实造林任务,严格把好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抚育关,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进行栽植,选用良种壮苗,积极推广应用造林新技术。

  (五)认真做好林地的植被恢复和森林管护工作

  1.加强造林的后期管护。严格落实个人或单位承包经营的管护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从根本上解决“重栽轻管”的问题,确保还林一片、成林一片。

  2.加强林地的权属、用途管理。不断加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力度,明确林地经营管护主体,完善档案管理,完善动态监控措施,确保林地面积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坚决防止出现新的乱砍盗伐和非法侵占蚕食林地问题。

  3.实行森林管护包保责任制。全面实行“谁造林、谁经营、谁管护”的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地块、人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对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管护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六)建立多元化的保护森林资源资金保障机制

  1.加大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投入。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的资金保障,确保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财政、发改、林业等部门资源整合,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积极向上争取森林发展建设资金,投入到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程建设中。

  3.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林业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新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化开发,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七)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1.组织领导。在坚持政府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保证机构不变、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2.责任追究。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出现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从下到上,一追到底,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3.督促检查。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查,充分运用督查结果。

  4.奖惩措施。市政府依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和年终的检查结果兑现奖惩。

  5.社会监督。通过有偿举报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动员群众力量,为侦破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提供线索,提高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毁林开荒蚕食林地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八)护林员队伍建设

  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压实林木所有者对承包经营的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管护责任,林木所有者即是护林员。做好集体林的日常管护工作。国有林总场护林员负责辖区国有林的日常管护工作。

  附件:1.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2.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3.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1

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丁日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波 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 旭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永恒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王树仁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 莉 市发改局副局长

  张庆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丁保卫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丁保卫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考核时由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依据《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绩效考核当中。

  附件2

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11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我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

  二、考核目的

  监督促进各成员单位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为确保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三、考核依据

  本年度德惠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签订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

  四、考核组织

  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由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在2020年1月底前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2019年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年末对2019年度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自查,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二)检查

  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于2020年1月底前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反馈

  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主要检查结果,并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六、考核内容

  1.森林资源培育方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营造林任务是否达到当年任务目标。

  2.森林资源保护方面:重点检查清理打击侵占蚕食林地行为、征占用林地使用管理情况、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情况。

  3.林业执法监督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及时处理林业案件,是否及时组织进行林业执法监督等情况。

  4.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是否控制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采伐限额指标范围内。

  5.森林病虫害防治是否达到标准。

  6.辖区内有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

  七、考核方法

  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地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听取汇报

  听取被检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及相关部门汇报,了解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查阅资料

  1.分解落实责任制所签订的责任状;

  2.年度森林资源档案;

  3.年度林业案件资料;

  4.年度造林成活率资料;

  5.年度森林病虫害防治检查资料;

  6.年度森林防火检查资料;

  7.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地检查

  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考核执行情况按适当比例抽取部分数据进行现地检查,现地检查按照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八、评分标准

  检查总分为100分(详见附件3)。

  九、奖惩措施

  考核分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各乡(镇)、街考核内容,实行绩效管理,对“不合格”等级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三年考核皆为“不合格”等级的单位,将启动行政问责。

  附件3

德惠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一、责任书目标完成(25分)

1.森林覆盖率

(5分)

本年度森林覆盖率以责任书中核定的年度目标为规定标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规定标准的80%(含),不得分。

 

 

2.森林保有量

(5分)

本年度森林保有量以责任书中核定的年度目标为规定标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规定标准的80%(含),不得分。

 

 

3.森林蓄积量

(5分)

本年度森林蓄积量以责任书中核定的年度目标为规定标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规定标准的80%(含),不得分。

 

 

4.林地保有量

(5分)

本年度林地保有量以责任书中核定的年度目标为规定标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规定标准的80%(含),不得分。

 

 

5.营造林面积

(5分)

本年度营造林面积以责任书中核定的年度目标为规定标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规定标准的80%(含),不得分。

 

 

二、营造林质量(15分)

平均造林成活率(15分)

本年度造林平均成活率以规定标准85%为基数,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重造标准的,不得分。

 

 

三、保障措施(10分)

1.管理机构设置

(5分)

乡(镇)、街林业行政管理机构等机构健全得2分,乡(镇)、街林业工作站建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2.资金投入支持

(5分)

将上级投入林业建设的各类资金按要求发放到位得5分,否则不得分。

 

 

四、森林资源保护(10分)

1.林木采伐

(5分)

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执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森林病虫害有效防治率(5分)

辖区内森林病虫害有效防治率达到95%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90%不得分。

 

 

五、林业执法(25分)

1.护林员队伍建设(5分)

护林员队伍健全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林业执法案件(20分)

本年度辖区内林业行政案件每发生一起扣0.5分;林业一般刑事案件每发生一起扣1分;重大以上刑事案件每发生一起扣2分。

 

 

六、森林防火(10分)

森林防火

(10分)

本年度辖区林地过火无树木损毁一处扣0.2分;林地过火烧毁林木一处扣0.5分;林地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得分。

 

 

七、特定检查(5分)

林业产业项目

(5分)

各乡(镇)、街及国有林总场有自己的林业产业项目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合    计(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