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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56号

时间: 2019-08-01 08:35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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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吉政协调办〔2019〕14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后续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我市3项全部对应取消(详见附件1)。国务院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我市2项全部对应承接(详见附件2)。

  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凡是国务院取消、下放的事项我市必须对应取消、对应承接,不得变相审批,确保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到位。

  三、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要组织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将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剔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附件:1.落实国务院决定予以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落实国务院决定予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落实国务院决定予以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落实国务院决定予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