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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51号

时间: 2019-07-09 14:51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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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德惠支行、中央储备粮德惠直属库,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通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网信办、信访局及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监管,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强化库存粮食管理,有效确保库存粮食安全,累计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400余万吨,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积极贡献。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推进和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进度加快,收储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极易向政策性粮食管理方面传导,潜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进一步强化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粮食流通顺畅、市场规范有序。

  二、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市政府于2017年专门成立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德惠直属库、农发行德惠支行作为主要职能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三方共管、四个共同”原则,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对国家政策性粮食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策性粮食委托库点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中央储备粮德惠直属库作为政策执行主体,要进一步做好政策执行和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工作,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执行规范。农发行德惠支行要对政策性粮食信贷资金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库贷挂钩。领导小组其他职能单位要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公检法等司法部门要为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司法保障,对拒不配合管理、影响储粮安全、阻挠粮食集并或出库的,公安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及时出库;对涉及纠纷案件的,在确保库存粮食粮权归属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按照先出库、后解决纠纷的原则,严格落实出库指令,保障粮食顺利出库。交通运输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粮食顺利出库和运输通畅;市应急局、消防大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大巡查、抽查工作力度,提升执法检查工作权威和综合监管治理效能;银监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指导,坚决杜绝政策性粮食抵质押风险;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风险识别,做好舆情应对,有效化解舆情风险;信访部门要及时答复解决有关诉求,研究建立问题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严格执行政策,扎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工作

  国家政策性粮食的粮权属于国务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不得以政策性粮食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定,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对收储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以及出现风险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有关单位要督促具体收储企业加强管理和内部管控,压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治理,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粮食储存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要全力以赴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中央储备粮德惠直属库要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农发行德惠支行,综合考虑存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整改、“两个安全”形势、库存粮食体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出库工作原则和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有序可控化解个案问题,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要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服务质量,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公平的失信行为。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指令和竞拍销售交易细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挠出库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四、严格执法追责,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有关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加大涉粮案件核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发现涉嫌犯罪等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发〔2019〕127号)等有关规定追责处罚。发现因保管不善造成严重坏粮事故、挂拍空单掩盖亏库、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重大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具体收储企业通过自媒体等方式发布因水电道路改造、限高限载等虚假消息提示出库能力风险,变相阻挠、刁难销售出库,以及超扣水杂、额外加收费用、拒不配合竞买企业正常扦样、看样或弄虚作假、采取欺骗等手段阻碍正常交易、造成“出库难”的;买方企业拒不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违背诚信、歪曲事实、恶意碰瓷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依法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警告、处相应罚款,或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为牟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裹挟群众抵抗粮食保管出库的黑恶势力;对利用软暴力手段拒不配合粮食保管,在粮食出库期间,欺行霸市、恐吓威胁、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对利用互联网、举报信采取匿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诽谤、诬告、陷害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黑恶势力,果断亮剑、坚决打击、从重从快处理。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不断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的斗争精神,深入查找并整治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打好防范化解政策性粮食风险攻坚战,在决胜全面小康新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