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工作,保障地下管线工程有序建设、文明施工和安全运行,提高我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就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地下管线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天网工程等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二、部门职责
1.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管理,同时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排水入网许可审批及工程监管;
2.市发改局负责发改立项相关手续;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下管线及道路挖掘规划审批;
4.市环卫处负责城市绿地占用审批及绿地补偿收缴工作;
5.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
三、地下管线建设单位职责
1.依法办理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
2.落实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档案管理工作责任;
3.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四、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1.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市发改局);
2.办理规划手续(市自然资源局);
3.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单位);
4.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市住建局);
5.涉及道路挖掘的收缴道路挖掘复原费并办理挖掘审批手续(市住建局);
6.组织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7.对地下管线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监理单位);
8.办理规划核实(市自然资源局);
9.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工程验收,验收通过后交付使用(建设单位);
10.办理竣工备案归档(市住建局)。
五、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流程
1.新建项目
(1)提供规划图(市自然资源局);
(2)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市住建局);
(3)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市住建局);
(4)收缴道路挖掘复原费(市住建局);
(5)组织工程施工(建设单位);
(6)道路复原(市住建局);
(7)办理备案归档(市住建局)。
2.维修项目
(1)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市住建局);
(2)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市住建局);
(3)收缴道路挖掘复原费(市住建局);
(4)组织工程施工(建设单位);
(5)道路复原(市住建局);
(6)办理备案归档(市住建局)。
六、突发事故挖掘管理
城市管线突发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时,可先行施工,同时向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涉及燃气、自来水、供电等部门须及时派专人到现场监管指导,确保安全。
七、地下管线因故致其它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由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修复。
八、市住建局要建立道路巡察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道路进行巡察,同时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本通知的相关行为。
九、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及问题,由市政府研究解决。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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