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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管理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49号

时间: 2019-07-09 14:46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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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工作,保障地下管线工程有序建设、文明施工和安全运行,提高我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就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地下管线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天网工程等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二、部门职责

  1.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及道路挖掘管理,同时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排水入网许可审批及工程监管;

  2.市发改局负责发改立项相关手续;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下管线及道路挖掘规划审批;

  4.市环卫处负责城市绿地占用审批及绿地补偿收缴工作;

  5.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

  三、地下管线建设单位职责

  1.依法办理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

  2.落实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档案管理工作责任;

  3.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四、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1.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市发改局);

  2.办理规划手续(市自然资源局);

  3.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单位);

  4.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市住建局);

  5.涉及道路挖掘的收缴道路挖掘复原费并办理挖掘审批手续(市住建局);

  6.组织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7.对地下管线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监理单位);

  8.办理规划核实(市自然资源局);

  9.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工程验收,验收通过后交付使用(建设单位);

  10.办理竣工备案归档(市住建局)。

  五、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流程

  1.新建项目

  (1)提供规划图(市自然资源局);

  (2)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市住建局);

  (3)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市住建局);

  (4)收缴道路挖掘复原费(市住建局);

  (5)组织工程施工(建设单位);

  (6)道路复原(市住建局);

  (7)办理备案归档(市住建局)。

  2.维修项目

  (1)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市住建局);

  (2)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市住建局);

  (3)收缴道路挖掘复原费(市住建局);

  (4)组织工程施工(建设单位);

  (5)道路复原(市住建局);

  (6)办理备案归档(市住建局)。

  六、突发事故挖掘管理

  城市管线突发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时,可先行施工,同时向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涉及燃气、自来水、供电等部门须及时派专人到现场监管指导,确保安全。

  七、地下管线因故致其它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由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修复。

  八、市住建局要建立道路巡察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道路进行巡察,同时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本通知的相关行为。

  九、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及问题,由市政府研究解决。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