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招收住宿生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德惠市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招收住宿生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长春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印发政府系统“肃行风、转作风、提能力”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党字〔2018〕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整肃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不正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招收住宿生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及开设小饭桌的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介绍、诱导和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的行为(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课后照管班的行为。
(三)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的行为。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畅通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1日)
1.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全市各学校要通过召开校班子会、全体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教师不参与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及开设小饭桌,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抵制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的自觉性。
2.强化学习,警示到位。全市各学校要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2012年第18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和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全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以上人员为成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校的重点人员做好警示教育,要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实行“零容忍”,对顶风违纪的教师从严从重处理。各校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和各校要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2日-4月30日)
1.教育牵头,协同整治。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局、德惠广播电视台和各乡(镇)、街,成立4个工作组,每组6人(市纪委、市监委每组1人,市教育局每组2人,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局每组各1人),分城区2组、农村2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019年1月2日至2月19日,对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2019年2月20日至4月30日,对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等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社会人员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的治理,另行制定方案)
2.落实责任,层层包保。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全体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与市教育局签订责任书,教师要向学校递交承诺书。各校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摸排和自查,寒假期间各校对排查结果实行日报告制度。
3.密切配合,取得成效。市教育局、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局、德惠广播电视台和各乡(镇)、街等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敢于担当作为、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专项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三)成果巩固阶段(2019年5月1日-6月30日)
各工作组、全市各学校要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把治理工作做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整顿师德师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长期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巩固治理成果,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树立全市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一)对教师的责任追究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2012年第18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对组织、参与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已取得高级、一级职称(高级、中级)的教师如有以上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两年内不得参加岗位竞聘,同时是中层以上干部的给予撤职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入;被处分人再次查实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入。是中共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已取得二级职称(初级职称)的教师如有以上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参加一级(中级)职称评聘,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入;被处分人再次查实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入。是中共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硕师及试用期未满的事业编制教师有以上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当年考核不合格,服务期满不予转正。公办学校的代课教师有以上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辞退。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对此次专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所在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查实一起的,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2.查实两起的,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查实三起的,视情节给予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警告及以上党政纪处分。同时取消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优选先资格。
(三)对民办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的责任追究
民办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聘用在职教师或为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提供场所的,查实一起的列入黑名单,查实两起及以上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依法予以查封。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及全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领导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市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参与。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市教育局:是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会同市教育局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对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报道的把关及舆情监控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打击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违法、抗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局:对校外住宿点、学生小饭桌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从事餐饮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住宿点、学生小饭桌予以取缔。市信访局:负责重点信访人员的接访、稳控工作。德惠广播电视台: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各乡(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辖区域内开办的校外住宿点、学生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三)从严整改,接受监督
全市各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组织课后照管班、招收或变相招收住宿生、开设小饭桌等行为。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附件:德惠市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招收住宿生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招收住宿生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文波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白松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旭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国英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组 员:王兴刚 市政府办主任
刘家武 市教育局局长
张永恒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甘荔枝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尚馥 市卫计局局长
张玉东 市信访局局长
于亚平 德惠广播电视台台长
田胜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刘家武兼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德惠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727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