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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8〕78号

时间: 2018-11-30 17:18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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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德惠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德惠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全面、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记分量化考评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办法,评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考核对象

  根据考核对象不同,将考核分为两类,分开考核。

  (一)市直各相关单位

  信访局、妇联、发改局、教育局、经济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牧业局、粮食局、法制办、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环卫处、执法局、扶贫办、广播电视台、农机总站、统计局、调查局、税务局、气象局、社保局、农业银行、农商行。

  (二)各乡(镇)、街

  米沙子镇、大青咀镇、郭家镇、松花江镇、达家沟镇、大房身镇、万宝镇、岔路口镇、朱城子镇、布海镇、天台镇、菜园子镇、同太乡、边岗乡、五台乡、朝阳乡、惠发街道、夏家店街道、胜利街道、建设街道。

  三、考核任务

  (一)报送内容要求

  各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本乡(镇)、街和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上级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后,各乡(镇)、街及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传达贯彻情况、具体落实措施;实施决策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2.各部门承担全市性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

  3.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做法,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等;

  4.重大经济动态,社情民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5.各部门获全国、省和长春市奖励的情况;

  6.上级部门信息报送要点、约稿通知。

  7.德惠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按原标准由各相关部门自行报送。

  (二)报送任务要求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每周至少报送短篇信息1篇,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全年至少报送短篇信息48篇以上;每季度至少报送长篇信息1篇,字数控制在2000-5000字之间,全年至少报送长篇信息4篇以上。

  四、计分标准

  (一)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1.上报信息被省政府内部刊物采用,每条信息计2分;被省政府网站采用,每条信息计2分;被长春市内部刊物采用,每条信息计1分;被长春市政府网站采用,每条信息计1分。

  2.领导批示计分标准。信息得到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批示,每条信息计5分;得到长春市政府领导批示,每条信息计3分。

  (二)绩效得分计分标准

  1.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每周至少报送短篇信息1篇,每季度至少报送长篇信息1篇。此项每月计5分,任务未完成,此项不得分。

  2.信息约稿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保质完成信息约稿任务每条计2分,年内两次反馈信息不及时或出现漏报、瞒报现象的,此项不得分。

  3.按照政府系统信息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信息报送数量、采用数量、省市领导签批情况,以及德惠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年度排名。

  五、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平时备案、每月考核与全年考评相结合,按月统计、全年总评,以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考评。

  (一)实行通报制度

  实行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月通报制度,按月份将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得分排名,对前五位和后五位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连续四个月排名末位的单位,将集中约谈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约稿任务,连续三次出现反馈不及时、漏报或瞒报的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实行年度表彰制度

  年底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

  考核结果经过市政府办公室认定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提交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年终绩效考评。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