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德惠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德惠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全面、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记分量化考评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办法,评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考核对象
根据考核对象不同,将考核分为两类,分开考核。
(一)市直各相关单位
信访局、妇联、发改局、教育局、经济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牧业局、粮食局、法制办、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环卫处、执法局、扶贫办、广播电视台、农机总站、统计局、调查局、税务局、气象局、社保局、农业银行、农商行。
(二)各乡(镇)、街
米沙子镇、大青咀镇、郭家镇、松花江镇、达家沟镇、大房身镇、万宝镇、岔路口镇、朱城子镇、布海镇、天台镇、菜园子镇、同太乡、边岗乡、五台乡、朝阳乡、惠发街道、夏家店街道、胜利街道、建设街道。
三、考核任务
(一)报送内容要求
各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本乡(镇)、街和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上级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后,各乡(镇)、街及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传达贯彻情况、具体落实措施;实施决策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2.各部门承担全市性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
3.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做法,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等;
4.重大经济动态,社情民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5.各部门获全国、省和长春市奖励的情况;
6.上级部门信息报送要点、约稿通知。
7.德惠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按原标准由各相关部门自行报送。
(二)报送任务要求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每周至少报送短篇信息1篇,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全年至少报送短篇信息48篇以上;每季度至少报送长篇信息1篇,字数控制在2000-5000字之间,全年至少报送长篇信息4篇以上。
四、计分标准
(一)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1.上报信息被省政府内部刊物采用,每条信息计2分;被省政府网站采用,每条信息计2分;被长春市内部刊物采用,每条信息计1分;被长春市政府网站采用,每条信息计1分。
2.领导批示计分标准。信息得到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批示,每条信息计5分;得到长春市政府领导批示,每条信息计3分。
(二)绩效得分计分标准
1.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每周至少报送短篇信息1篇,每季度至少报送长篇信息1篇。此项每月计5分,任务未完成,此项不得分。
2.信息约稿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保质完成信息约稿任务每条计2分,年内两次反馈信息不及时或出现漏报、瞒报现象的,此项不得分。
3.按照政府系统信息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信息报送数量、采用数量、省市领导签批情况,以及德惠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年度排名。
五、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平时备案、每月考核与全年考评相结合,按月统计、全年总评,以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考评。
(一)实行通报制度
实行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月通报制度,按月份将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得分排名,对前五位和后五位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连续四个月排名末位的单位,将集中约谈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约稿任务,连续三次出现反馈不及时、漏报或瞒报的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实行年度表彰制度
年底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
考核结果经过市政府办公室认定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提交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年终绩效考评。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