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德惠市开展电动三(四)轮车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城市道路运输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针对我市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非法从事客运活动,干扰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和经营秩序的情况,市政府决定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无牌无照经营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原则,公安、执法、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手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规范无牌无照的电动三(四)轮车无序行驶行为。
(二)查处在城区道路闯红灯、逆向行驶、乱闯禁行线、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取缔无牌无照的电动三(四)轮车在城乡道路上非法营运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白松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日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国英波 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桐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文忠 市民政局局长
甘荔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振波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彬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德军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玉东 市信访局局长
郭柏臣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袁凤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胜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晓波 市公安局党组成员、交管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之间定期交流会商,通报工作情况,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行动,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宣传发动组:市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路面整治组: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无证照电动车处理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四)信访维稳组:市信访局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及善后工作。
执法类工作组单组不少于10名执法人员,每个部门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配备1台以上执法车辆。非执法类工作组每个部门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18年5月2日开始,到2018年6月15日止,2018年6月16日起进入常规管控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初)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途经,大力宣传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运营和交通违法的危害,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理解和支持本次整治行动。对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支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积极听取社会意见,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缩减负面影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1.开展联合执法。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四个“工作组”职责划分,采取职能部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的形式,全面加强对电动三(四)轮车的联合专项治理,主抓城区,兼顾农村,全力挤压三(四)轮车的违法空间,形成严管重罚的管控态势。
2.强化路面管控。协调整合部门资源,形成联合执法合力,高密度、多频次、灵活机动地开展路面集中整治工作。公安交警严查闯红灯、逆向行驶、乱闯限行线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街区道路、人车集中场所的日常巡查,及时清理乱停放车辆等。各执法单位集中查扣的无证无照营运三(四)轮车,交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3.处罚无证照车。针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或公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移交的无证无照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务院2017年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处罚,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三(四)轮车行为进行打击。
(三)常态管控阶段(2018年6月16日起)
制定并落实常态化管控和监管措施,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加强违章、违规的管理;市行政执法局要加强车站、商场等重点区域周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非法营运的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查处无证无照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属于我市公共秩序管理的难点问题,治理难度较大,社会敏感度高。各部门及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联合工作小组职责,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二)明确职责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重点区域占道停车、以车设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电动车,抽调力量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力量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对依法查获的无证无照非法营运的三(四)轮车,移交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对认定为机动三(四)轮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市场需求协调优化公交线网,提高运营效率,方便市民出行,挤压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运营空间。负责查处出租车趁机涨价、拒载、不开计价器等违规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维稳和善后保障工作,对特殊群体进行合理安置。
市残联:负责做好从事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员的安抚工作,解决依靠非法营运维持生活的本地残疾人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引导在校学生不乘坐非法上路行驶和非法从事客运的电动三(四)轮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学生家长不营运、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
宣传、公安、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依据职责发挥工作组牵头及相互支持配合作用。
(三)强化协作配合
在治理行动中,各职能部门要对照要求,在抓好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确保联合执法顺利开展,提前商定具体处罚程序,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效进行。同时,要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落实联系人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研判整治情况,科学组织力量,提高整治成效。
(四)加强分流安置
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主大多是弱势群体,做好稳定工作是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信访、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做好后续分流安置工作,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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