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7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德惠市2017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长府办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环境质量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确保秸秆“不还田就离田”,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至3月22日,9月15至9月22日)
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目标及措施。
(二)全面禁烧阶段(3月23日至5月6日,9月23日至11月30日)
集中人力、物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考核总结阶段(5月7日至5月14日,12月1日至12月7日)
分春、秋两季对秸秆禁烧进行考核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逐级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市级领导包保乡(镇)、街制度,抽调局级领导和优秀后备干部向各乡(镇)、街派驻督导组。各乡(镇)、街和农业、宣传、督查、环保、公安、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禁烧工作的组织、宣传、督导等工作,抓好禁烧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村社要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格管理作用,真正落实乡(镇)街领导包片、乡(镇)街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和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群防群治,把禁烧任务细化到田间地头。同时,对高速公路、国省路、铁路、城区、乡(镇)、街所在地、林地等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实行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包片、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及时制定秸秆焚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等宣传平台,为秸秆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乡(镇)、街要通过印发资料、张贴“通告”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逐村逐组签订禁烧责任书,逐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要将“一封信”发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
(四)建立应急机制
各乡(镇)、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准备灭火设备,明确责任领导,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灭火,及时控制火势。
(五)加强综合利用
相关部门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过腹还田和生产沼气等技术。各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加大利用力度,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六)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里将按乡(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同时,对辖区内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市委市政府将约谈该乡(镇)、街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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