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长乡街改发〔2019〕1号)、《长春市关于梳理公布本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和《德惠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德惠市乡(镇)、街及村、社区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各乡(镇)、街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事项进行办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和长春市政策及时调整,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 德惠市乡(镇)级权责事项清单
2. 德惠市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3. 德惠市街道级权责事项清单
4. 德惠市街道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5. 德惠市村级权责事项清单
6. 德惠市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7. 德惠市社区级权责事项清单
8. 德惠市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附件:
1. 德惠市乡(镇)级权责事项清单.xls 2.德惠市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xls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