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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发〔2020〕43号

时间: 2020-12-28 16:06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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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德惠市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德惠市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

待遇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确保国家和省、长春市关于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长春市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职业地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凡是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时,应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相应调整其工资待遇,同时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

  三、责任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人数和工资统计;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长效机制。

  市人社局:负责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和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政策解读;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统计;调整工资时表格的制定和最终审核;向市财政提供准确的发放数据。

  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市教育局:负责教师的人数统计,配合人社、财政部门做好调资工作,做好维稳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财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在安排支出预算时,统筹自有财力以及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足额安排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支出经费。

  2.建立待遇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在教育中处于重要地位,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和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供保障。

  3.稳妥防范化解风险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涉及广大义务教育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教育部门要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及时研判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防止出现聚集性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发放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德惠市解决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德惠市解决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文波  市长

  副组长:丁日伟  副市长

  王兴刚  副市长

  成  员:王德权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甘荔枝  市教育局局长

  张振波  市财政局局长

  刘家武  市人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