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德惠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时间: 2015-09-23 10:30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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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德惠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德

  民报[2014]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德惠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请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5日

  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政策执行、监督,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数据共享和有效衔接;

  (三)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

  (四)督导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编办、市老龄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德惠广播电视台、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市国税局、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民政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汇报给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交由各成员单位事先讨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呈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议事、协商、决策作用。

  附件:德惠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印发

  附件

  德惠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 王 涵 市委常委 副市长

  召 集 人: 卢文忠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于亚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玉东 市信访局副局长

  彭显宏 市编办副主任

  孙洪涛 市老龄委副主任

  徐 建 市发改局副局长

  崔克瑞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明彦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于永起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孝权 市司法局副局长

  车延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庆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胜勇 市人社局副局长

  贾万春 市住建局副书记

  张大勇 市交通局副书记

  王维国 德惠广播电视台纪检组长

  宋传旭 市农业局副书记

  周立新 市林业局副书记

  黄大明 市卫生局副书记

  邹艳霞 市计生局副局长

  崔国良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宝臣 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文亮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兴隆 市统计局副局长

  董 丽 市扶贫办副主任

  夏丽研 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树增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国善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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