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十二五”发展规划及2011年推进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04-01 15:21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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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十二五”发展规划及2011年推进计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创建幸福家庭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7印发
(共印120份)

德惠市开展提高发展能力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十二五”发展规划
及2011年推进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保障和促进民生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力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长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并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2011年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项目书》中规定的“创建幸福家庭宣传倡导行动、健康促进活动、发展致富行动”为纲领,以家庭为核心,以提高发展能力,充实家庭幸福指数为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机制,通过项目运作和利益驱动,切实把人性关爱、人情关爱、人文关爱理念落实到户,改变家庭现状,实现创建幸福家庭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政领导、上下互动、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使“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扎实有序地进行。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满足需求的原则。通过项目运作和全方位优质服务,实现农村增效、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让每个家庭普遍得到实惠。
三是坚持整合资源、齐抓共管、互通有无、优势互补的原则。相关责任部门,形成“一盘棋”格局,做到优惠政策全覆盖,公共服务到家庭。
四是坚持因户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差异帮扶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急功近利,不搞统一模式,抓一项成功一项,抓一户改变一户,抓一家带动全村,实行滚动发展。
三、目标内容
“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目标10万户,其中2011年—2015年每年完成2万户(重点是计生家庭,兼顾其他家庭)。
具体内容是提高八个发展能力,充实家庭幸福指数:
1、提高计划生育能力,确保生育观念转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主选择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到不中期引产,不早婚早育,不非婚生育,不违反政策生育,不选择性别生育。
2、提高优生优育能力,确保子女素质提高。自觉参加优生筛查,掌握优生优育知识,主动接受药物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儿和病残儿发生。搞好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和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学前教育和基础义务教育全部完成,没有辍学现象。
3、提高生殖健康能力,确保夫妻身心健康。自觉学习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参与疾病普查普治活动,主动接受查环、查孕、查病、治病等计划生育免费项目服务,科学防病和减少疾患,无性病、艾滋病发生。
4、提高劳动致富能力,确保生活达到小康。自觉参加劳动技能和科学种田等科技培训,主动接受和掌握生产、生活、生态信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家有劳动致富项目,掌握一门以上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家庭生活达到小康,人均纯收入高于平均水平,无科盲人员。
5、提高和谐幸福能力,确保家庭和睦相处。自觉尊老爱幼,夫妻融洽,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处事公正,治家有方。无家庭暴力、溺婴弃婴、虐待女孩和性别歧视等行为。
6、提高文明向上能力,确保家庭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带头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讲文明语,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无违法现象和说脏话、假话、坏话现象。
7、提高环境卫生能力,确保家庭整洁美观。自觉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卫生环境专项整治,室内外整洁干净,环境绿化、美化,无杂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私搭乱建等现象。争做低碳、环保家庭。积极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中毒、防事故,无安全隐患。
8、提高民主管理能力,确保家庭自治平等。自觉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履行乡规民约,家庭成员彼此尊重,相敬信任,平等相待,遇事共同商量,无“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致富工程,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每年为2万家庭全部指导签订《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计划书》,根据家庭主要成员年龄、文化程度、劳动状况及居住的地理条件等,落实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劳务输出等致富计划。将“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同发展农村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新农村新家庭相结合。大力普及科技致富知识,增强实力和后劲。
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要组织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免费参加技术培训,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优先供给计生家庭,使之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开发上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之路,培养一代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农业专业生产合作社,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在农村基础建设中,对项目投入直接到户的,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投入比例,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典型户的带头辐射作用,吸引和带动更多的家庭少生孩子、多学技术、上好项目,促进农村生产快速发展。
(二)实施文明工程,推进人口文化建设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人口学校和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的作用,用“十树立十反对十提倡”引导农民接受新型生育文化,树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思想理念及文明意识。
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对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性生活安全等行为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教育,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制止违法犯罪。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要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绿色环保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城市巾帼建功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实现全市家庭和睦、环境卫生、低碳环保。
(三)实施健康工程,推进人口素质提高
要加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的培训和先进设备的装备力度,造就一批想服务、会服务、一专多能的医疗卫生队伍和计生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咨询、查病治病“六位一体”技术、设备、管理、服务“四个一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市生殖保健医院达到“四优一满意”标准,4个标准化中心乡镇服务站和其他服务站发挥作用。
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车的灵活方便作用,坚持常年下乡,巡回农村,开展“三查一治”活动,对妇科疾病实行免费检查,平价给药,低价治疗。免费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普治活动,通过发放“优惠卡”、“公开承诺卡”和全民健康护照,保证农村育龄群众享受到标准、全程、低廉、优质的系列化服务。进一步实施大病救助,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
要实行计生、卫生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任务,努力降低出生缺陷风险率和发生率。调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公安、药监联手开展打击“两非”活动,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遏制在正常值以内。
(四)实施自治工程,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要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家庭当样板,群众做主人的运行机制,依法便民维权。把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交给百姓,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告诉百姓,把村里重大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公示给百姓,实现村民自治。
要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实施“五参与、四监督”。即: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决策,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参与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参与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参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项目。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育龄妇女合法权益;监督再生育证申报审批和奖扶政策的落实;监督村委会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实现计生自治。
要依法完善村规民约,履行双向承诺,强化合同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化解家庭矛盾,调解家庭纠纷,规范家庭互为守信,实现自治平等。
(五)实施惠民工程,推进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措施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切实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奖励条款落实到户,制定相应的优先、优惠、优待、奖励、减免、扶助、保障等配套政策,在就业增收、社保提升、扶弱助困、住房保障(包括廉租房)、教育均衡、健康行动、平安德惠、文化繁荣、环境改善、便民利民等民生行动计划中,使各项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特别是通过对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政策的兑现,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回报和补偿。
五、实施步骤
全市“十二五”期间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分三个周期进行。
第一周期(2011年)典型引路。宣传发动,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抓好典型(实现2万户目标)。
第二周期(2012年—2013年)重点推进。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差异帮扶,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实现4万户目标)。
第三周期(2014年—2015年)全面铺开。计生为主,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实现目标(合计实现10万户目标)。
此后,要搞好领导衔接,政策衔接,近期抓导向,长期抓保障,使全市家庭发展能力普遍提高,家庭幸福指数逐步充实。
2011年全市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运作(1月1日至2月末)。要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市、乡两级分别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和实施细则。层层召开专门会议,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搞好宣传发动,进行安排部署,逐级培训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3月1日至3月末)。市、乡、村、组四级干部和计生人员全力以赴深入到乡、村、组和计生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登记,确定本年度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对象,按照不同需求,采集信息,分类造册,建立档案。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4月1日至11月末)。通过调查摸底汇总,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经济基础情况、人均收入情况、文明健康情况等,予以梳理排队,与农户普遍签订《“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计划书》,落实包保任务,实行结对帮扶,分类指导,开展优质服务,兑现政策待遇。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12月1日至12月末)。市委、市政府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评估,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对各乡(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年终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或“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好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
各乡(镇、街)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推进城镇化建设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关怀计划生育家庭的浓厚氛围和社会环境,使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意义、内容、目标、任务和要求达到家喻户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明确职责任务
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责任机制。各乡(镇、街)要与各相关部门搞好对接,将职责、任务、指标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户,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包保的办法,规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各级干部与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对对碰”、“心贴心”、“手拉手”、“一帮一”联谊活动,达到落实一个部门,培养一个明白人,安排一个帮扶项目,享受一项优惠政策,使“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标准和内容不断得到深化和拓展,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
(三)运用典型示范
在市里抓好乡、村、屯、户试点的同时,每个乡(镇、街)必须抓好一个村的试点,每个村抓一个屯的试点,每个屯抓出5户的典型。通过样板示范、辐射、带动和引导全市“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幸福家庭覆盖面逐年扩大,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建立专项资金
全市要采取市、乡两级财政投入一部分、相关部门专项资金支持一部分、社会抚养费提取一部分、银信部门贷款一部分、从上级相关部门争取一部分、组织社会各界募捐赞助一部分的方式,解决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所需资金。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有效开展,市里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市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南振波兼任,副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局局长王振学和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王树杉担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分支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一是提高计划生育能力、优生优育能力、生殖健康能力、和谐幸福能力和文明向上能力由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相互配合,协作落实。二是提高劳动致富能力、环境卫生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由各乡(镇、街)政府牵头,市人口计生局和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落实。市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调度会,督促进展情况、职责到位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每半年搞一次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年末进行考核评估,总结表彰,兑现奖励。
附件:德惠市开展“提高发展能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德惠市开展“提高发展能力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祝永安 市委书记
刘长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林英昌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赫 哲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南振波 副市长
成 员:初 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兆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胜利 市人武部政委
薛焕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鄢桂泉 市监察局局长
李 炜 市公安局政委
王振学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建国 市财政局局长
杜梭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乔玉庆 市教育局局长
韩国明 市民政局局长
李久春 市卫生局局长
边树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姚庆义 市国税局局长
曲玉国 市地税局局长
李佳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允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万峰 市牧业局局长
丁日辉 市农业局局长
王 多 市科技局局长
鲍大松 市司法局局长
刘玉才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田 越 市广电中心主任
白忠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澄清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桂军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祁桂东 团市委书记
孟令爽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刘 旭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大伟 市农业银行行长
王亚清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裴天吉 米沙子镇党委书记
尚祖军 大青咀镇党委书记
李凤国 郭家镇党委书记
王兆辉 松花江镇党委书记
王雨来 达家沟镇党委书记
李桂军 大房身镇党委书记
卢文忠 万宝镇党委书记
高敏胜 岔路口镇党委书记
丁日伟 朱城子镇党委书记
李伟哲 布海镇党委书记
姜进生 天台镇党委书记
张** 菜园子镇党委书记
刘家武 同太乡党委书记
张永恒 边岗乡党委书记
张宝良 五台乡党委书记
马廷友 朝阳乡党委书记
王成波 惠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徐志军 夏家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秀辉 胜利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张文江 建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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