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德惠市开展清理征收摩托车车船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清理征收 车船税 实施 方案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
德惠市开展清理征收摩托车车船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征收车船税。2007年7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对我省车船税的征收做了具体规定。
二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公平税收负担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对有些新购摩托车辆在办理牌照或保险时通过有关部门代扣了车船税,有些未办牌照或保险的车辆没有征收,车船税征收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造成了乡(镇)间的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不公。
三是挖掘税源潜力,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私人摩托车的拥有量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8年底,仅农村的摩托车拥有量就达60000多台。按现行征收标准,每辆摩托车年税额60元,全市可增加财政收入360多万元。
二、有关政策规定
1.车船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税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车船税由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因此,凡摩托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是摩托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3、税额
按照《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摩托车的单位税额为每辆每年60元。
三、清理征收的期限
此次清理征收的期限为2009年度
四、方法步骤
1、方法
此次清理征收摩托车车船税采取由各乡(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村民委员会代征,地税及有关部门配合的方法进行。
2、步骤
(1)部署动员,提高认识。(9月16日——9月20日)
各乡(镇)要在9月20日前召开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地税分局分局长、派出所所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治保主任、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讲清此次清理征收摩托车车船税的目的意义及有关税法规定,搞好动员,提高认识,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调查摸底,登记台帐。(9月21日——9月25日)
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按照地税部门的要求,摸清摩托车所有人的底数,如实登记在《( )年度摩托车车船税征收台帐》,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3)征收税款,组织入库。(9月26日——10月20日)
各村根据登记台帐,按规定征收税款,并由纳税人、经办人在《( )年度摩托车车船税征收台帐》相应栏目签字。征收税款的同时,交付给纳税人定额完税证。
五、组织领导
1、为使此次清理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摩托车车船税清理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长春(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景龙(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王 茺(地税局局长)
成 员: 各乡(镇)党委书记
2、各乡(镇)也要根据此方案,成立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地税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摩托车车船税清理征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清理征收工作。
3、各村也要成立由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治保主任为副组长,社主任为成员的代征税款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车船税的调查摸底、登记台帐和税款征收工作。
六、总结通报(10月21日——10月25日)
各乡(镇)要在10月25日前将此次清理征收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所在地税分局。届时,市政府将对清理征收情况进行通报。
七、几点要求
1、各乡(镇)要把此次清理征收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党委书记(乡镇长)要亲自挂帅、负总责,确保此次清理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
2、各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惩考核办法,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3、各乡(镇)地税分局要与当地党委、政府搞好协调配合,研究和解决清理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解释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派出所,要主动协助各乡(镇)搞好此次清理征收工作。10月25日后,汇同地税部门对摩托车车船税的完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缴纳车船税的摩托车依法进行处理。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