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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1-04-22 15:44来源: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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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德惠市菜园子酿酒厂生产的东北稼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德惠市菜园子酿酒厂生产的东北稼酒(生产日期2020年6月10日、规格型号:500ml/瓶),经检验,酒精度50.2%vol,该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和DB22/T221-2007《吉林烧酒》标准要求(酒精度51-53%vo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SC21220000238730376

  (二)生产环节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5日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东北稼酒540瓶,货值4320元,该产品已全部售出。本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同时本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不合格食品质量问题。

  2.行政处罚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八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裁量标准”规定处罚,本局于 2021年4月6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二十元(¥:720.00元);

  2、罚款人民币四千三百二十元(¥:4320.00元)。

  3.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东北稼酒因其所使用的管路(100米)及过滤机残留原36%vol酒,未及时清理,导致该批次产品酒度降低,检验不合格。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及工艺改进。

  二、吉林省吉地良田粮油经销有限公司生产的臻溢农大豆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吉地良田粮油经销有限公司生产的臻溢农大豆油(生产日期:2020年04月17日、规格:5L/桶),经检验,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SC21230000903731267

  (二)生产环节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25日对吉林省吉地良田粮油经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不合格臻溢农大豆油100kg,货值600元,全部销售给黑龙江铁力市正阳万佳一和生鲜超市。本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且督促启动召回程序。同时本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德惠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2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吉林省吉地良田粮油经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处罚,德惠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13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2、罚款人民币五千元(¥:5000.00)。

  3.排查整改

  经排查,由于该批次食品生产过程中控制不到位,误将罐底油罐装售出,造成该批次食品不合格。本局责令该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