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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7)销号工作的公示

时间: 2020-12-28 10:22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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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十四项(对应长春市第37项)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燃煤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长春市能源结构较单一,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现象比较严重,且没有成熟的治理技术。锅炉达标改造进展迟缓,仍有80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未完成达标治理任务。

  二、整改目标

  减轻燃煤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市2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工作,完成2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任务。2020年12月31日前,全力推进煤质监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督导推动继续减少煤炭消费,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进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推广工作。

  (二)加快推进原煤散烧治理

  1.推进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工作。

  2.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市2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

  3.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工作,完成长春市2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库中德惠市涉及的锅炉淘汰治理工作。

  4.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

  (三)加强煤质监管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质量抽检关口、企业经营自律关口、违法行为查处关口和煤炭市场宣传关口。

  四、整改成效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一)德惠市持续督导推动了减少煤炭消费,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工作。开展了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推广工作。

  (二)加快推进了原煤散烧治理

  1.推进了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工作。

  2.完成了德惠市2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

  3.完成了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工作和长春市2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库中德惠市涉及的锅炉淘汰治理工作。

  4.严把了燃煤锅炉准入关。德惠市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三)加强煤质监管

  严把了市场主体准入关口、质量抽检关口、企业经营自律关口、违法行为查处关口和煤炭市场宣传关口,完成了相关监管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0431-87265705

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