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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0)销号工作的公示

时间: 2020-12-28 10:19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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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六项(对应长春市第10项)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长春市对伊通河、饮马河城市段以外区域的整治力度不够,2018年以来,靠山大桥、刘珍屯和靠山南楼等3个断面水质部分指标持续恶化。

  二、整改目标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市负责的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饮马河德惠境内水质不断改善,刘珍屯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五类标准,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三道沟截流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布海镇、达家沟镇、菜园子镇和夏家店镇生活污水收集转运池建设工作。

  2.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边岗乡和大青咀镇污水处理站建设;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通水试运行。

  3.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朱城子镇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整体建设,项目通水试运行。

  4.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惠东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5.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德惠市东部市政污水主排管网改造工程。

  (三)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力度

  1.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饮伊通河流域13个规模养殖场设施和饮马河流域49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2.2020年12月30前,完成新建、扩建(改建)有机肥厂2个。

  (四)退耕还河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河湖流域行洪区内耕地退出工作。

  (五)开展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化肥负增长和农药负增长目标。推进相关工作。

  (六)强化河长制方案落实

  坚持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巡察常态化。

  四、整改成效

  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饮马河刘珍屯断面水质已于2020年7月消除劣五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一)三道沟截流工程已建成。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布海镇、达家沟镇、菜园子镇和夏家店镇生活污水收集转运池已建成投运。

  2.边岗乡和大青咀镇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德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

  3.朱城子镇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整体建成,通水试运行。

  4.德惠东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已建成投运。

  5.德惠市东部市政污水主排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

  (三)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力度

  1.饮伊通河流域13个规模养殖场设施和饮马河流域49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已建成。

  2.2个有机肥厂已建成。

  (四)退耕还河工作

  完成了辖区河湖流域行洪区内耕地退出工作。

  (五)开展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

  完成了化肥负增长和农药负增长目标,推进了相关工作。

  (六)强化河长制方案落实

  始终坚持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巡察机制并常态化。

  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0431-87265705

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