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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销号工作的公示

时间: 2020-12-28 10:08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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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八项(对应长春市第12项)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长春市西郊、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合隆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德惠市德大有限公司废水未按要求纳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超标污水排入饮马河。

  二、整改目标

  2019年9月30日前,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全面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深入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2020年12月31日前,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通水试运行,同时完成德大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与污水厂收集管网对接,对德大有限公司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二次处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通水试运行,同时完成德大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与污水厂收集管网对接,对德大有限公司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二次处理。

  (二)2019年9月30日前,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深度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

  (三)在改造期间,对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暗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整改成效

  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一)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通水试运行,吉林德大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与污水厂收集管网对接工作已完成。

  (二)吉林德大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深度改造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在改造期间,德惠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开展了不定期检查和暗查,并依法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0431-87265705

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