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十六项(对应长春市第17项)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伊通河、饮马河流经长春市后,水质由Ⅲ类下降为劣V类,是目前松花江流域污染最重的河流。
二、整改目标
使辖区内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持续改善,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考核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并落实《德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域内伊通河、饮马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按照《德惠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实行“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巡查”,形成巡河、治河、护河及河道保洁常态机制。
(四)推动重点工程项目有效落实,努力改善伊通河、饮马河水质,2020年12月31日前,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整改成效
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饮马河刘珍屯断面水质已于2020年7月消除劣五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一)已制定并落实了《德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饮马河流域德惠市段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伊通河德惠市段综合治理方案》也已编制完成;德惠市“一江四河”“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由省、市委托相关设计单位进行统一编制,均已编制完成,并按要求实施。
(二)域内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均按照要求建设,陆续投入使用,发挥了巨大的工程效益。
(三)按照《德惠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部署和安排,设立了饮马河、伊通河县、乡、村三级河长,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履职尽责、追根溯源,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污染源进行及时处理,形成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0431-87265705
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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