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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 2022-10-14 17:07来源: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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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2022〕3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2〕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县域商业网点建设规划为指导,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助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在全市升级改造1个乡(镇)公益性集贸市场,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16个乡(镇)快递物流站,加强数字赋能。

  二、工作任务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中央财政扶持资金596万元,严格按照《吉林省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投入使用。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商业基础,完善设备设施,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1.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支持改造1个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市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安排使用资金46万元。

  (3)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市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2.数据赋能服务。此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市政府综合考量本地县域商业发展实际,自主确定实施。

  (1)支持内容。实施数据赋能项目须实现的基本功能是:能捕捉全域商业数据,动态跟踪县、乡、村三级地域零售、产业、电商、物流、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网点网络建设,明确区位、数量、规模、业态功能、服务等商业数据,指导当地产业链上下游合理布局,及时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建立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网络零售等统计指标。

  (2)补助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可全额补助,合作协议须明确一次购买应服务5年以上,按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安排资金60万元。

  (3)改造要求。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选择在全国同行业内影响面大、权威性高,能够高质量提供大数据监测统计服务或县域商业数据赋能服务的法人企业;优先选择有为国家商务部等部委提供相关服务的大数据赋能及服务类企业。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1.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改造1个物流配送中心。

  (1)改造内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 GB/T28581和GB /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的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支持发展智慧物流。

  (2)补助资金。每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可全额补助市政府进行改造,但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安排资金300万元。

  (3)改造要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邮政、供销和商贸物流、电商快递、供应链等优势突出、具有物流快递资源整合和改造能力的法人企业承办;在市场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可全额补助市政府投资改造。项目选址综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场地,或邮政、供销、商贸物流企业现有物流仓储配送基地、物流产业园等能够满足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应在单一、完整空间场地内(基本型一般为3000-10000平方米左右)划分功能区域,按“1+N 、N +1或第三方服务”等模式和“五统一”原则完成资源整合,实现统仓共配、一件代发等功能。

  2.改造乡(镇)快递物流站。支持每个乡(镇)改造1个乡(镇)物流配送站。

  (1)支持内容。乡(镇)物流配送站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有场地条件的应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 GB /T28581和 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小型仓库改造和补助购买货架、手持数据终端(PDA)或库采仪智能终端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物流配送站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安排资金160万元。

  (3)改造要求。乡(镇)物流配送站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邮政、供销和商贸物流、电商快递、供应链等优势突出、具有物流快递资源整合和建设改造能力的法人企业承办。乡(镇)物流配送站应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捆绑打包开展招标或专家评审,选择一家承办企业负责项目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建设的乡(镇)商贸中心,综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资金建设的乡(镇)物流配送站,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商贸物流等能够满足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所。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县域商业行动运营商。遴选一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运营商。

  1.支持内容。负责协助我市整体项目的设计谋划、项目进度把控、质量监督、运营管理及后期的验收、绩效考核材料的迎检准备等相关工作。

  2.补助资金。此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按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安排资金30万元。

  3.改造要求。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遴选一家具有县域商业建设经验的第三方企业作为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运营商,应优先选择供应链、电商、物流等具有较强县域商业实践经验和运营服务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该企业需要在我市成立分公司或常驻至少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整体项目的推进。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为项目组织启动阶段。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为项目招投标遴选阶段。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11月为项目全面实施阶段。

  第四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为项目考核验收阶段。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惠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及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二) 强化指导考核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明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发展目标,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加快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实施。市工信局要强化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动态更新项目进度,结合年度量化目标,统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发【2022】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