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钢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德人常发〔2019〕37号
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19年11月29日德惠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
陈 钢为德惠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竞文为德惠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世超为德惠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阳为德惠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景辉的德惠市人民法院菜园子法庭庭长职务;
马晶慧的德惠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尹殿君的德惠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德惠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