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法治责任,构建闭环工作体系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信访工作整体布局,全年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贯彻“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2月20日,召开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就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工作方向与上级精神高度一致。将信访法治化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深化源头治理,筑牢矛盾化解防线
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全年完成定期排查8次、重点排查4次,完善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安排专人超前介入、妥善处置,夯实基层信息基础。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机制,市级领导参与专题约访、带案下访166次,接待群众192人次,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责、靠前化解矛盾。紧盯重大会事和敏感节点,2月21日召开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及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工作;长春市信访维稳视频会议后,蒋再波市长迅速贯彻落实,3月6日召开全市维稳工作紧急调度会,细化人员稳控、隐患排查要求;8月21日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部署9.3阅兵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期间,李晓波书记带领工作组赴京值班维稳,各市级领导下沉包保乡镇(街)参与信访接待和稳控,实现“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三)推进法治赋能,规范信访工作全流程
将信访法治化建设贯穿业务办理全过程,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线上专题培训6场次,提升干部依法办访能力。严格落实《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平均办理时限得到了充分压缩,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同时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手册,通过信访接待大厅等渠道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越级访、重复访数量同比上升减缓。
(四)强化督查督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健全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督查。充分运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权,针对信访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政策漏洞、工作短板,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建立信访案件“回头看”机制,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复核复查,确保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全年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责任部门及时受理率、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均达100%,一次性化解率97.03%,上级督办的37件“源头治理”和“受理、办理不规范”案件全部按期办结上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复杂矛盾化解难度依然较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访诉求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部分矛盾化解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部分问题因政策调整、资金保障等因素,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同时,个别领域新老矛盾交织,新型信访诉求不断涌现,源头预防机制不够健全,群众诉求期待与政策供给、现实条件存在差距。
二是依法处置支撑体系有待完善。部分基层信访干部证据意识不强,在日常接访、矛盾处置过程中,对关键证据的收集、固定不够及时规范,导致少数缠访闹访、越级非访行为难以依法精准处置。此外,基层法治培训针对性不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守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强化统筹引领,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深化思想引领,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3次,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三是狠抓实践落实,带头依法处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牵头包保重大信访案件以推动案件化解;组织开展“法治信访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督促整改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带动全局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责任落实,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信访工作核心议程,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跨层级法治协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法律程序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更多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充实调解力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方式办理占比;规范复查工作流程,加强对复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复查意见的针对性和公正性,提升复查工作质效。同时,加强日常自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信访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二是聚焦源头预防,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健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政策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按照 “一案一策” 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加强对已化解信访问题的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针对进京访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解决力度,努力提高化解率。
三是强化法治赋能,规范信访工作全链条。加大信访干部法治培训力度,通过专题讲座、业务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对信访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鼓励信访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处理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
四是健全处置机制,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完善信访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明确证据收集、固定、移交标准流程,提升依法处置精准度。优化信访与司法衔接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强化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缠访闹访、聚集上访等风险隐患,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五、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初审:王洋 复审:刘志慧 终审:盖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