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市场秩序,强化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摸清已获资质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按照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能力开展检查。
一、检查人员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执法人员、监管人员。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能力维持情况,核查各机构人员能力,检查设备设施,核查管理体系,检查是否合规经营等。
四、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防止检查“走过场”。
2.严管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任性检查。
3.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2026年3月24日
初审:邓散木 复审:吴经纬 终审: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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