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5-09 16:57 来源:德惠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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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2024年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申请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且符合在长春地区办理病退(退职)条件。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6月30日。

  三、受理部门

  1.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申请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报名。

  2.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档案托管机构审核报名;

  3.具有残疾证并且有人事档案的人员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具有残疾证无人事档案的人员在残疾证核发残联审核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2、所申报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及复印件,其中癌症患者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病理编号及结果,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需提供至少2年系统治疗材料,其他精神类疾病患者需提供至少5年的系统治疗材料;

  3、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吉事办→我的证照→社会保障卡→人脸验证→社保服务→社保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打印,或提供其他有效参保证明);

  4、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存档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或存档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0431-87223387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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