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3〕29号)、《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发〔2023〕35号)的要求,德惠市将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干措施(试行)》(长办发〔2021〕46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德惠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德惠市征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背景概况
2020年,我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吉政函〔2020〕86号)要求公布了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明确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80%;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覆盖整个德惠市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取得。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吴中天悦国际9层
联系电话:0431-88563423 13844841199
联系邮箱:JG88563423@163.com
五、公示周期
2024年1月2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德惠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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