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12-13 11:43 来源: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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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贸服务业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和《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0】5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对我市2022年商贸领域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方向

  (一)支持开展消费促进。对培育消费热点,搭建促消费促进平台,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给予适当支持。

  (二)加强商贸领域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支持城乡市场监测统计体系完善和平台建设,提高市场监测队伍素质,保障平台平稳运行。

  (三)其他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贯彻实施的,以及有利于商贸流通业发展且符合《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方向的事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德惠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法经营、状态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两年无经营和信用劣迹;

  3、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内启动并完成;

  4、资金申请和使用应为同一单位;

  5、同一项目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条件

  具体项目申报在符合通用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相应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资金申报报告(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起止时间、预期经济技术指标及效益、申请的理由和政策依据等);

  2、项目单位向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德惠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工信局、财政局)联合申报专项资金申请;

  3、项目单位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章程复印件;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工信局、财政局要求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申报时间。

  四、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五、项目申报审核

  工信局、财政局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和项目实地踏查,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德惠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实情况,研究决定下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六、申报要求

  1、各有关商贸服务业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凡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收回项目资金,取消项目单位三年项目申报资格。

  2、各有关商贸服务业企业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7个工作日,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4份,并附电子文档2份,分别报送工信局商贸流通科和财政局企业科各2份纸版,1份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工信局商贸流通科: 联系人:闫凤利

  电 话: 87000253

  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王修晨

  电 话:87222718

  附件:1、2022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方向)申请表

  2、具体项目申报具体条件

  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德惠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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