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服务业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和《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0】5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对我市2022年商贸领域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方向
(一)支持开展消费促进。对培育消费热点,搭建促消费促进平台,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给予适当支持。
(二)加强商贸领域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支持城乡市场监测统计体系完善和平台建设,提高市场监测队伍素质,保障平台平稳运行。
(三)其他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贯彻实施的,以及有利于商贸流通业发展且符合《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方向的事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德惠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法经营、状态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两年无经营和信用劣迹;
3、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内启动并完成;
4、资金申请和使用应为同一单位;
5、同一项目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条件
具体项目申报在符合通用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相应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资金申报报告(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起止时间、预期经济技术指标及效益、申请的理由和政策依据等);
2、项目单位向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德惠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工信局、财政局)联合申报专项资金申请;
3、项目单位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章程复印件;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工信局、财政局要求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申报时间。
四、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五、项目申报审核
工信局、财政局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和项目实地踏查,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德惠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实情况,研究决定下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六、申报要求
1、各有关商贸服务业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凡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收回项目资金,取消项目单位三年项目申报资格。
2、各有关商贸服务业企业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7个工作日,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4份,并附电子文档2份,分别报送工信局商贸流通科和财政局企业科各2份纸版,1份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工信局商贸流通科: 联系人:闫凤利
电 话: 87000253
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王修晨
电 话:87222718
附件:1、2022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方向)申请表
2、具体项目申报具体条件
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德惠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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