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十七项(对应长春市序号2.3)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部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督察发现,长春市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调查情况不准确、问题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等现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6号举报案件反映“拥军街德惠市铰链厂污染环境”问题,长春市上报德惠市调查情况为“不属实,铰链厂厂区已闲置多年,没有企业在厂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排放刺鼻性废气、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但现场核查发现,原德惠市铰链厂已改制成为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搬迁至德惠市新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生产至今。该企业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噪声扰民、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德惠市调查存在纰漏,导致以上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138号等多个举报案件均反映“米沙子镇江家村任伟空心砖厂(实为长春宇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扬尘污染、噪声超标、污染地下水和非法占用耕地”问题。长春市上报,2018年12月已将炉渣抑尘不到位的部位全部遮盖,扬尘扰民问题已基本解决。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该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均发现了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德惠市加大整改力度。德惠市上报已对该企业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并全面断电,企业全面停产,拟依法为该企业补办用地手续。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在生产运行,违规占用约5万平方米耕地及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举一反三,通过典型案例整改,推进同类问题彻底整改;解决长春宇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扬尘污染和非法占地问题,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生产噪声扰民、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强化信访案件办理,确保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1)落实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8项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4个清单和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做实做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坚持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排查信访案件,确保彻底整改,防止反弹。
(3)坚持举一反三,对已办结的中央、省四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抽查,对多次访、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排查、再督办、再整改,确保彻底解决、整改到位。
2.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改重点问题和信访案件
(1)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完成规范贮存。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噪声、焊接、抛丸、喷粉、污水处理、锻造、铸造工艺无组织排放污染整治,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企业常态长效监管,杜绝污染问题反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排污企业,强化环境监管,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长春宇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完成物料粉碎、装卸工序无组织排放污染封闭改造,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物料堆场防尘抑尘设施和水泥、炉渣搅拌混合工序除尘装置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效果;制定实施定期洒水抑尘和进出车辆冲洗方案,有效治理扬尘污染。依法进行查处非法占地问题,完成非法占用土地的征收,将土地性质由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消除违法状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依法处理发现问题。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强化环境监管,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成效
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1.强化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1)落实了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销号等制度,建立了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
(2)坚持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了《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于2021年3-4月开展了信访案件自查工作,按时报送了相关材料,巩固了整改成效,防止反弹。
2.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彻底整改
(1)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6号举报案件中“原德惠市铰链厂”企业成立于80年代,原属于国有企业, 2004年该企业被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收购,收购后德惠市铰链厂被注销,并非改名为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但“德惠市铰链厂”原址仍然存在,企业原址位于德惠市东风路与拥军街汇东侧约500米,虽然“德惠市铰链厂”被注销但德惠市居民仍习惯称原址为“德惠市铰链厂”。 2018年8月省级生态环保督查期间,检查时拥军街“德惠市铰链厂”厂区内已无企业经营生产,部分厂房处于半荒废状态,不存在第6号案件中提到的“排放刺鼻性废气,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当时信访投诉原件并未提及搬迁后企业情况,当时回复也是针对原厂址情况进行回复,定性为案件不属实并无不妥。
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完成。
企业焊接工艺、抛丸工艺、喷粉工艺、污水处理、锻造工艺、铸造工艺等生产环节存在的噪声或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
(2)长春宇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
企业已对粉碎工序采取封闭式措施。加强了物料堆场平网及立式抑尘网、水泥、炉渣搅拌混合工序除尘装置的维护。企业落实了洒水抑尘措施,确保车辆清洁出厂。
已与德惠市人民政府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齐全部税费,依法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占地违法问题已解决。
3.坚持举一反三
重点对上述两个案件开展了举一反三,力争同类型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工业扬尘污染问题举一反三
一是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4月印发了《工业场地物料堆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市工业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按照方案安排部署,对全市电力、水泥、建材、混凝土和空心砖厂等易产生扬尘污染行业的煤场、料场进行了认真排查。经查,共发现7家企业存在扬尘污染或扬尘污染隐患,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向这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落实苫盖等防尘措施,解决扬尘污染问题,截止5月底,上述企业已完成整改。
(2)噪声问题举一反三
我市于2021年4月起,对市内建筑工地和重点敏感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暂未发现噪声超标问题。若发现超标情况,我市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张仁博
联系电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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