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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的公告

时间: 2021-03-31 13: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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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是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重要时节,为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做好防疫、防火工作,过一个安全、文明、绿色、节俭的清明节,现就2021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祭祀不聚集。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的风险,请自觉做到不聚集、不参加祭祀聚餐活动。提倡网上献花、线上寄语、撰文追忆等方式缅怀先辈、追思故人,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有效减少出行和人员流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预约、限流、错峰、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与安全,确保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二、文明祭祀树新风。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环保意识,做到文明祭祀。落实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草场、公墓内、焚烧祭物;不在市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景区、树林、草地焚烧纸钱、抛洒祭品,维护公共环境,消除火灾隐患。抵制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以鲜花换纸钱,提倡以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清扫墓碑、鞠躬默哀等形式祭祀先辈故人,将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行为之中。

  三、节俭祭祀传美德。积极弘扬孝善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弘扬尊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常陪伴、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不讲排场、文明简朴、哀悼逝者;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用真诚的情感和感恩的心灵追思亲人。积极传播节俭祭祀新风,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坚决禁止以下行为,一经发现,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市场监督、林业、应急等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速从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

  1.严禁在市区内道路两侧、交叉口、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

  2.严禁在林地和秸秆附近使用明火祭祀;

  3.严禁使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

  4.严禁在耕地、林地、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散埋乱葬,违规立碑;

  5.严禁祭祀用品拿到室外销售或占道销售;

  6.严禁制作销售和使用带有伟人头像的违规祭祀用品。